國內雜志,一篇文章同時發了兩個雜志,有影響嗎?
國內還好,因為雜志社一般不會太區查這些。你兩家都收費了沒有?
1.一個最好的辦法就是,看看哪一個雜志級別低些,然后想辦法聯系雜志社,(聯系雜志社的時候,一定不要說一稿多投了,要找個其他的理由)讓他們從中國知網上把你的稿子撤掉,另外一本書就可以用了。
如果沒撤掉的話,評職稱的時候,兩本書都不要用,一稿多投,評職稱的時候會把你的材料退回來的。
2.這樣的事情,不告不究,真不行的話,這篇稿子不用就是,不會有什么責任的
請采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一篇文章投到兩個期刊,只要有一個能發表,再把另一個撤稿,這樣做可以嗎?
我覺得不可以,因為這樣是屬于不誠信的。如果兩個期刊同時發表,那么所有權到底歸誰呢。所以我建議您先投一個,若沒被發表,再投另一個期刊。當然我希望您能被一次錄取。
只要,意思是還沒發表,那么你就要等到被發表之后,另外一個自然會退給你,你就不用撤了
一篇文章發表后,在別的雜志上又發表了,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急,為這事兒吃不好睡不好。。。 如果是另外一家雜志社進行借鑒的話,法律上是不允許的,因為版權問題。
但是因為在我國這個事情,所以很多時候會有特殊,只要發表出去了,會有很多人去借鑒的。
所以,這個是沒有辦法的。
這要看與第一家網站有法律認可的合同。如果有且合同上有相對的條款的話、就要履行了,如果沒有的話就不用負責、
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了法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或不當行使法律權利、權力所產生的,由行為人承擔的不利后果。就其性質而言,法律關系可以分為法律上的功利關系和法律上的道義關系,與此相適應,法律責任方式也可以分為補償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違憲責任和國家賠償責任。
好像要的,因為你文章發表過了,就已經說明你的著作權被買走了,你就沒有權利在發表了。
不懂你說的是什么意思?你的文章在雜志發表了,好事,被別的雜志發表,如果先發表那家雜志沒有同意的話,后面發表的那家雜志是侵權的。
不知道你說的承擔法律責任是什么意思,是你的文章圖文 內容侵犯了別人或單位的權利? 那樣的話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一般雜志都先聲明說 ,你的文章圖文內容由你自己承擔責任
相關推薦:
匯通快遞賠償(匯通快遞件打延誤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立案時的材料(立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國外有房離婚(離婚境外財產房產怎么分割)
民事立案指南(民事訴訟證據操作指南目錄)
立案要所函嗎(法院立案需要材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