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終止后權利如何恢復申請
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權被專利管理部門終止后,專利權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一般的,專利局在發出《終止通知書》時,會給專利權人一個合理期限(2個月)來提出恢復權利的申請。專利權人逾期不申請,專利權最終喪失;除非專利權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逾期。不可抗力無庸贅述,正當理由是指專利權人窮盡了所有可能辦法仍不能按期申請。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當事人請求延長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并辦理有關手續。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解決辦法:
1、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
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但是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專利局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其權利;
2、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專利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其權利;
3、未如期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為理由,請求專利局恢復其權利。
擴展資料:
專利權的終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
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
3、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
專利法是調整因發明而產生的一定社會關系,促進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就其性質而言,專利法既是國內法,又是涉外法;
既是確立專利權人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的實體法,又是規定專利申請、審査、批準一系列程序制度的程序法;
既是調整在專利申請、審査、批準和專利實施管理中縱向關系的法律,又是調整專利所有、專利轉讓和使用許可的橫向關系的法律。
參考資料:中國普法網 -民商法
專利權終止后如何申請恢復
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權被專利管理部門終止后,專利權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當事人請求延長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并辦理有關手續。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依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權被專利管理部門終止后,專利權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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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當事人請求延長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說明理由并辦理有關手續。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1)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但是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專利局說明理由并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其權利;
(2)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專利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說明理由,請求恢復其權利;
(3)未按期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為理由,請求專利局恢復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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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終止和失效的區別
專利權因保護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人放棄專利權等導致專利權終止的,只是表明該項專利權自此以后不再受法律保護了,但并不能否定該項專利權的合法性,因該項專利權在此前所發生的一切法律關系都是有效的。但是,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并不是自其被宣告無效之日起無效,而是視為自始無效。
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獨占使用、收益、處分其發明創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專利權具有時間性、地域性及法律確認性。此外,專利權還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專利權是兩權一體的權利,既有人身權,又有財產權。(2)專利權的取得須經專利局授予。(3)專利權的發生以公開發明成果為前提。(4)專利權具有利用性,專利權人如不實施或不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有關部門將采取強制許可措施,使專利得到充分利用。
專利權終止后可否讓其他人使用該專利
專利權終止是指已經取得合法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自行消滅或保護期雖未屆滿,但由于權利人在一定期限內未能合理履行繳納年費的義務而歸于消滅。專利權終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3)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專利權的本質就是以公開換取一定期限的壟斷。系國家鼓勵專利權人申請專利,給予專利10年至20年不行的保護期限,條件是專利權人必須公開專利的技術方案,公開的程度應該達到使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公開的專利文獻實現該技術方案。當專利權終止以后,專利所保護的技術方案,即進入公有領域。等你一技術人員就可以,根據公開的技術方案進行進一步地研發,推動技術進步。因此,專利權終止后,該發明創造即成為社會公共財富,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無償使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一) 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二) 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可以的,專利權終止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該專利技術。專利權的終止是指專利權保護期限已滿或由于某種原因專利權失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沒有按照規定交納年費;(2)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專利權;(3)專利權期滿,專利權即行終止。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于1個月,作出專利權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在終止通知書發出4個月后,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后,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專利權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專利被終止別人還能申請類似的專利嗎
專利被終止別人還能申請類似的專利嗎1.專利被終止,在專利法的范疇內,應該是指到期終止和未交費終止。
2.這兩種情況下,任何人均可就相同或相似主題申請專利。但是,考慮到被終止的專利的技術方案已被公開,在后申請相同主題構思的專利無法活的授權。
3.申請人可在終止專利的基礎上進行具有創造性的改進后再申請,以期獲得授權。
專利權終止后專利所有人繼續使用該專利是否違法
權利終止,專利會被公開,公開后誰都可以使用了
還有專利要報嗎,合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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