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是?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在于: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而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一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構思,是利用自然規律、自然力使之產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術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征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設備、裝置的形狀、結構、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工藝、步驟、過程,所涉及的時間、溫度、壓力以及所采用的設備和工具等等。各個技術特征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是技術特征。《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它是指通過發明人的構思,利用自然規律創造出的針對各種技術問題的新的解決方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也就是說,實用新型專利是對機器、設備、裝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該新的方案能夠在工業上制造出具有實用價值或實際用途的產品。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有什么區別?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 發明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1)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一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構思,是利用自然規律、自然力使之產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術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征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設備、裝置的形狀、結構、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工藝、步驟、過程,所涉及的時間、溫度、壓力以及所采用的設備和工具等等。各個技術特征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是技術特征。
(2)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 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出來的物品做出的發明。 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又可以分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例如對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發明。 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絕大多數發明都是對 現有技術的改進,例如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組合,對某些技
術特征進行新的選擇等,只要這些組合或選擇產生了新的技術效果,就是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 實用新型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相同之處在于,實用新型也必須是一種技術方案,而不能 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論表述。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于,第一,實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例如生產方法、試驗方法、處理方法和應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如藥品、化學物質、水泥等;
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它是指通過發明人的構思,利用自然規律創造出的針對各種技術問題的新的解決方案。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也就是說,實用新型專利是對機器、設備、裝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該新的方案能夠在工業上制造出具有實用價值或實際用途的產品。 實用新型專利同發明專利相比,
一是實用新型與形狀有關,保護范圍窄;
二是發明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而實用新型只需“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低,因此,有人把實用新型專利稱為“小發明”專利,把取得專利的實用新型稱為“小專利”。《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規定了比發明專利簡化的審批程序。在收費方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比申請發明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短。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不同。這首先表現在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主題只能是產品;而申請發明專利的主題既可以是產品,也可以是方法; 2、 在我國并非所有的產品都屬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產品必須有確定的形狀,以及固定的構造。對于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由于沒有確定的形狀,或者其技術特征不是反映在形狀、構造上,故而不能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 3、 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要求較之發明專利低。 4、 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查程序比發明專利簡單、快捷。我國的實用新型專利只要通過初步審查認為符合要求的,便公告授權。發明專利要經過實質性審查(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審查)。
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區別:
(1)實用新型的創造性低于發明
(2)實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圍小于發明
(3)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短于發明
(4)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批過程比發明專利簡單
1.發明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1)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一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構思,是利用自然規律、自然力使之產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術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征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設備、裝置的形狀、結構、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工藝、步驟、過程,所涉及的時間、溫度、壓力以及所采用的設備和工具等等。各個技術特征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是技術特征。
(2)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
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出來的物品做出的發明。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又可以分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例如對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發明。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絕大多數發明都是對現有技術的改進,例如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組合,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選擇等,只要這些組合或選擇產生了新的技術效果,就是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
2.實用新型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相同之處在于,實用新型也必須是一種技術方案,而不能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論表述。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于,第一,實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例如生產方法、試驗方法、處理方法和應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如藥品、化學物質、水泥等;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有哪些?
我們知道在發明專利的時候通常還有一種是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又稱小發明或小專利,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實用新型。那么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有哪些呢?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有哪些?發明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1)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一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構思,是利用自然規律、自然力使之產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術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征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設備、裝置的形狀、結構、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工藝、步驟、過程,所涉及的時間、溫度、壓力以及所采用的設備和工具等等。各個技術特征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是技術特征。(2)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 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出來的物品做出的發明。 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又可以分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例如對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發明。 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絕大多數發明都是對 現有技術的改進,例如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組合,對某些技術特征進行新的選擇等,只要這些組合或選擇產生了新的技術效果,就是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 實用新型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相同之處在于,實用新型也必須是一種技術方案,而不能 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論表述。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于,第一,實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例如生產方法、試驗方法、處理方法和應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如藥品、化學物質、水泥等;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它是指通過發明人的構思,利用自然規律創造出的針對各種技術問題的新的解決方案。《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也就是說,實用新型專利是對機器、設備、裝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該新的方案能夠在工業上制造出具有實用價值或實際用途的產品。 實用新型專利同發明專利相比,一是實用新型與形狀有關,保護范圍窄;二是發明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而實用新型只需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低,因此,有人把實用新型專利稱為小發明專利,把取得專利的實用新型稱為小專利。《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規定了比發明專利簡化的審批程序。在收費方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比申請發明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短。關于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有哪些?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有更多關于專利的問題,大家可以繼續關注八戒知識產權,或電話聯系我們。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在保護上的不同主要是分為保護的期限不同,還有保護的范圍不同。1.
保護期限不同:發明專利保護期20年,實用新型保護期10年。2.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所以發明專利不止保護產品還保護方法。
3.技術含量不同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有什么區別
發明和實用新型在創造性審查標準上的區別如下: (1)創造性的標準不同,實用新型的創造性的標準低于發明的創造性的標準。 發明的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 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2)現有技術的領域 對于發明而言,不僅要考慮該發明所屬的技術領域,還要考慮其類似、相近或相關的技術領域,以及該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能夠促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到其中去尋找技術手段的其他技術領域。 對于實用新型而言,一般著重于考慮該實用新型所屬的技術領域,同時考慮其類似、相近或相關的技術領域。 (3)現有技術的數量 對于發明專利申請而言,可以引用一篇、兩篇甚至多篇現有技術評價其創造性;而對于實用新型而言,一般情況下可以引用一篇或者兩篇現有技術評價其創造性,對于由現有技術“拼湊”的實用新型,可以根據情況引用多篇現有技術評價其創造性。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區別的法律意義是什么?
專利法中對這兩種專利的定義為: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保護期限短,只局限產品的形狀結構方面的的技術方案(如一種可拆卸的自行車)
而發明保護期限長,不僅可以保護實用新型的內容,還可保護一些方法發明,例如一種網絡通信方法!
它們的保護效能差不多(如都有新穎性或創造性的話),只是審查程度不同(發明知識產權局會審查新穎性和創造性之后授權,授權后不易無效,實用新型不審查新穎性和創造性,授權后容易被無效)
簡單點說吧
發明保護對象是方法和產品
實用新型只保護產品
發明針對的是通過使用某種方法達到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針對的是通過改變產品的形狀、結構達到新的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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