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醫師證和全科醫師證有什么區別
執業醫師證和全科醫師證都是醫生執業的證書,但是在證件的級別和獲得方式方面有所區別,它們的區別為:
1、證件級別。執業醫師證是醫生執業的必須證件,屬于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而全科醫師證是屬于中級職稱,想成為全科醫師必須先有執業醫師證。
2、考試要求方面。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考取執業醫師證;而要得到全科醫生資格證書,應該先通過國家規定的醫師資格考試,然后才能參加全科醫生資格考試。
3、證書的注冊要求。執業醫師證的注冊國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而注冊全科醫師必須經過3年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取得合格證書,并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具有5年制臨床醫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參加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合格后,符合國家學位要求的授予臨床醫學(全科方向)相應專業學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全科醫師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執業醫師證
執業醫師證書、全科醫師證書和全科主治職稱證書有什么[請教]關系?請教教?
執業醫師證書、全科醫師證書和全科主治職稱證書有什么關系?我感覺有重復的地方,既然是執業醫師說明門檻已過,再有全科中級職稱就應當稱為全科醫生了。干嘛還要全科醫師培訓?要不就廢除執業醫師考試,全科醫師只考全科醫師證書和中級全科醫師。這是我的觀點,不知道管理層弄得這么亂是什么動機?各位有什么見解都來聊聊,發表一下見解。你所敘三者之間還是有處別的.執業醫師證書是經國家資格考試考核取得的執業資格證,有此證才有上崗從業的資格.但一般執業醫師考試都按自己從事的專業去考,而取得的也僅是該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而不能跨科治療.從業..而全科醫師經培訓考試而取得的資格證書可不分專業限定進行從業治療.它比專業性醫師有更大范囲的醫療環境.一般在縣級及基層醫院具有重大意義.另外全科主治醫是中級職稱具有指導全科醫師資質,與全科醫師相比還是有本質處別,
執業醫師證書:擁有此證的醫師才有上崗從業的資格.取得的也僅是該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即??漆t師的資格。
全科醫師證書:??漆t師經培訓考試而取得的資格證書,可不分專業限定進行從業治療,即成為全科醫師的資格。
全科主治職稱證書:全科醫師的中級職稱,具有指導全科醫師資質。即評為全科主治醫師。
全科醫師證書只是崗位證書,也就是說如果在全科醫師的崗位上就必須有此證書,如果沒有就不能聘為該崗醫生。、至于執業醫師證是考全科醫師的基礎,沒有執業醫師或助理醫師資格是不能考全科醫師的!全科主治不過是個職稱罷了,只能證明你在該專業有中級資格?。ū本┤缡且幎?,不知道是否適用于黑龍江?。?/div>
執業醫師證書是經國家資格考試考核取得的執業資格證,有此證才有上崗從業的資格。但一般執業醫師考試都按自己從事的專業去考,而取得的也僅是該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而不能跨科治療;全科醫師經培訓考試而取得的資格證書可不分專業限定進行從業治療,它比專業性醫師有更大范圍的醫療環境,一般在縣級及基層醫院具有重大意義;另外全科主治醫師是中級職稱具有指導全科醫師資質,與全科醫師相比還是有本質分別。
執業醫師證書、全科醫師證書和全科主治職稱證書有什么[請教]關系?請教教?
執業醫師資格證: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后,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統一發放的,是我國從業醫師必須擁有的證書,屬于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紅色封面的證書)。全科醫師:是經過全科醫學專門訓練、學習,取得了全科醫師執業資格證書,工作在基層的臨床醫生,對個人、家庭和社區提供優質、方便、經濟有效的、一體化的基層醫療保健服務,進行生命、健康與疾病的全過程、全方位負責式管理的醫生,是執行全科醫療的衛生服務提供者。全科主治醫師:為適應我國 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與衛生部共同組織實施了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等全部考務工作。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分別負責西醫、中醫、計生部分專業的命題、組卷工作。考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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