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有效期為多少年?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期滿之前六個月可以進行續展并繳納續展費用,每次續展有效期仍為十年。續展次數不限。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注冊的,商標局將其注冊商標注銷并予公告,如不使用也可申請注銷,前提是已經注冊,撤銷則不同。撤銷一般是違法才撤銷。注冊商標的撤銷,是指商標不具備注冊條件但取得注冊時,商標局可以依職權或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第三人的請求撤銷商標的制度?!渡虡朔ā返?7條第1款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8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 不正當手段 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弊陨虡顺蜂N的事由 1、構成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違反了《商標法》第8條的規定(即商標禁用條款)。 2、注冊申請人采用了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第25條的解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虛構、隱瞞事實真相或偽造申請書件及有關文件進行注冊的。 (2) 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以復制、模仿、翻譯等方式,將他人已為公眾所熟知的商標進行注冊的。 (3)未經授權,代理人以其名義將被代理人的商標進行注冊的。 (4)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權利進行注冊的。 (5)以其他不當手段取得注冊的。
商標注冊后有效期是多久
商標注冊后獲得核準后有效期限是十年。 《商標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商標注冊申請人 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規定,注冊 商標有效期 滿,需要繼續使用的, 商標注冊人 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商標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商標有效期多久
商標注冊的有效期限是自核準注冊之日起的十年內?!吨腥A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生效開始時間為核準商標注冊之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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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有效期是多久啊
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可以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內,逾期未辦理續展手續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后一個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計算,如果逾期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注冊商標。
申請商標注冊需要的材料:
1、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辦學許可證、期刊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件不能作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2、國內自然人:應當提交身份證、護照、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以及提交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商品和服務范圍,應當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準的經營范圍為限,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
3、港澳臺或國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提交所屬地區或國家的登記證件復印件。外國企業在華的辦事處、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證復印件無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應當附送中文譯文,未附送的,視為未提交該文件;
4、港澳臺自然人且自行辦理:應當提交通行證復印件,申請人為國外自然人且自行辦理的,應當提交護照復印件及公安部門頒發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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