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可以重名嗎
法律分析:
《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沒有將軟件名稱納入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因此可以重名。
法律依據: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計算機軟件(以下簡稱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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