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申請符合下列條件的,國家專利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1、申請文件中有請求書。該請求書中申請專利的類別明確;寫明了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地址。
2、發明專利申請文件中有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中有說明書、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中有圖片或者照片和簡要說明。
3、申請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請文件的字跡和線條清晰可辨,沒有涂改,能夠分辨其內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附圖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圖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筆跡繪制,并且沒有涂改。
4、申請人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符合專利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其所屬國符合專利法第十八條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申請發明專利的條件:我國要求發明應具備新穎性、先進性和工業實用性。
新穎性指在提出專利申請之日或優先權日,該項發明是現有技術中所未有的,即未被公知公用的。凡以書面、磁帶、唱片、照相、口頭或使用等方式公開的,即喪失其新穎性。
先進性也稱創造性,指發明在申請專利時比現有技術先進,其程度對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專業人員不是顯而易見的。實用性指發明能夠在產業上制造和使用。
專利法所稱的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和用具等)和方法發明(制造方法)兩大類。對于某些技術領域的發明,如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原子核變換方法取得的物質等都不授予專利權。
計算機軟件的發明,則要視其是否屬于單純的計算機軟件或能夠與硬件相結合的專用軟件,并加以區別對待,后者是可以申請專利保護的。至于涉及微生物的發明也是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證明。
注意事項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2、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3、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4、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發明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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