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標的形式審查是?
1.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件后,首先進行的是形式審查。
2.形式審查主要分三個部分:申請書件的審查(文件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范、簽字/印章是否缺少)、對商標圖樣規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說明的審查、分類審查(對填報的商品/服務項目的審查)。
3.根據形式審查的結果,商標局主要發出三種通知書:〈受理通知書〉、〈補正通知書〉與〈不予受理通知書〉。
形式審查的內容:
1、申請人資格審查。主要審查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注冊商標的主體資格和申請人申請商標所指定保護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外國申請人是否委托了我國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國內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書是否符合要求。
3、申請書填寫是否符合規定。包括申請人的名義與印章、營業執照是否一致;申請人的地址是否準確;申請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務填寫是否規范、具體,分類是否準確。
4、商標及商標圖樣的規格、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5、應交送的證明文件是否完備,規費是否繳納。
6、審查一份申請是否只申報了一個商標。
7、審查商標的申請日期,編定申請號,《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的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通過審查認為申請手續齊備并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編定申請號,發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并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
對于要求補正而未作補正或補正超過期限的,也同樣予以退回,申請日不予保留。
商標注冊的形式審查有哪些
商標注冊的形式審查有哪些申請商標注冊的形式審查內容包括:
(一)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
(二)申請書形式是否合法;
(三)申請書內容是否真實、明確;
(四)應附送的證件、說明等,是否完備;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屬于商標注冊的形式審查的內容。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六條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商標申請形式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商標申請形式審查的內容有:1、申請人是否合格,即申請人應當具有申請資格;2、商標及商標圖樣的規格、數量是否符合要求;3、其他申請材料是否齊備;4、商標申請形式審查的其他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十三條申請商標注冊,應當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填報。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1份、商標圖樣1份;以顏色組合或者著色圖樣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提交著色圖樣,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顏色的,應當提交黑白圖樣。商標圖樣應當清晰,便于粘貼,用光潔耐用的紙張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長和寬應當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以三維標志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在申請書中予以聲明,說明商標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夠確定三維形狀的圖樣,提交的商標圖樣應當至少包含三面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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