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怎么樣才算侵權
如果使用他人注冊的商標,符合以下條件,屬于侵權:
1、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了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2、沒有獲得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的許可;
3、不符合在先使用條件或者不符合其他不構成商標侵權的情形;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等行為之一,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怎樣的行為才算是商標侵權呢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里所稱的同一種商品是指與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類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生產經營者等方面,易使消費者難于辨別其來源而產生誤認、誤購現象的商品;相同商標是指在視覺上無差別或差別甚為細微的商標;近似的商標是指對商標進行整體比較,不易辨別,使消費者產生混同的商標。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是指作為商品的銷售者不應當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如果銷售就是一種商標侵權行為。但是要使每一個經銷商品的人,弄清數以千計、數以萬計的商品的使用商標的狀況,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慮實際情況,正確地理解和運用這項法律規定。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里應當強調的是,商標作為區別商品來源的標志,它的有形載體是商標標識,商標是通過商標標識發揮識別商品的作用。商標標識包括帶有商標的包裝物、標簽、封簽、說明書、合格證等物品。正是由于商標標識是體現商標專用權的一種載體,所以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這些商標標識的行為是商標侵權行為。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為商標侵權行為。這項侵權行為的產生是由于在經營行為中未經商標注冊人的同意而更換商標,所謂經營行為是將商品更換了商標后再投入市場。
(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也屬于是商標侵權行為。這一項是概括上述四項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標侵權行為,從這一項規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給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可以說,是否造成損害是是否侵權的重要標志。
商標的侵權怎么賠償呢?
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對于確定是否是商標侵權行為,最重要的就是確定原告是否享有商標權和原告的商標與被告的商標之間的相似性是否足以構成,或者說是達到商標侵權的程度,這個是需要專業的商標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的,對于構成商標侵權的,法院必須首先判決其停止使用侵權商標,避免繼續對商標權人構成損害。
商標侵權賠償如何計算
商標侵權賠償數額的計算一般是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確定的。如果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都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商標侵權法律認定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商標法》第三十八條第(4)項所指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經銷明知或者應知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
(2)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誤認的;
(3)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什么是商標侵權,商標被侵權了怎么辦?
眾所周知,注冊商標并不是一帆風順,可能會受到各種坎坷。從準備各種材料,到經過重重篩查,再到順利通過審核和初審通告,動輒兩三年時間。一個商標可以注冊下來,無異于孕育一個小生命,其難度和珍貴程度不言而喻。
那么,但當你發現你辛苦“養大”的商標竟然被其他人隨便拿來使用,你該怎么辦?
首先,我們要明白,不是所有使用“同名同姓”或相貌相仿商標的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那么,什么才是商標侵權?
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也就是說,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冒用他人商標的山寨、高仿產品,銷售這些產品的,以及為這些產品提供偽造商標的,都是侵犯商標權的行為。
如何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已經屬于商標侵權行為呢?
現在教你“四步判斷法”:
第一步,判斷是否客觀存在損害事實;
第二步,判斷該行為的違法性;
第三步,判斷存在的損害事實是否是由違法行為造成的;
第四步,判斷該行為是否是故意的。
如果經過仔細辨別發現確實出現了商標被侵權的情況,那么,你有三種途徑可以解決這件事:
第一,與侵權方自行協商解決;
第二,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第三,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般來說,協商解決,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都有協商不成、未達成協議的可能,這種情況下,就不得不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途徑。
下面,就著重講講提出商標侵權訴訟時應注意的幾點內容:
1.收集證據
證據是決定案件結果的重要因素,權利人對侵權證據收集的是否全面、準確、充分,直接關系到法院最終的事實認定和裁判結果,也是計算損失賠償的主要依據,起到切實維護商標權權利人合法權益的作用。
因此,收集證據是提出商標訴訟前非常重要的一步,我們要盡可能的去尋找與案件有關,并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
(1)被侵權人的在先權利證明文件。(包括商標注冊證、專利證明、版權登記證明、與案件有關的獲獎情況證明等);
(2)被侵權人的產品樣本;
(3)侵權產品樣本;
(4)購買侵權產品的證明(主要是指購買發票。在發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權產品名稱、購買侵權產品的地點、侵權產品的價格、銷售人的名稱等事項)。
2.咨詢專業機構
在對證據進行了初步的收集整理后,應該到專業的代理機構進行咨詢,專業人士會對案件進行初步的分析,并會對細節問題提供專業建議,有利于我們更好的辦理案件。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對侵權案件的處理大體上有兩種途徑:
1、行政查處。這種方法的主要優勢在于,查處力度大,查處行動快。對制假者和售假者打擊迅速能有效制止侵權行為的蔓延。但單獨使用這一方法,很難將法律賦予投訴人的權利用盡。這里所指的就是損害賠償問題。一般來說,侵權行為人因實施了侵權行為會給被侵權人帶來經濟上的損失,同時投訴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會投入一定的資金和人力,許多企業都希望侵權行為人因實施了侵權行為對被侵權人提供一定的經濟賠償,以彌補被侵權人所遭受的損失。現行的《商標法》、《產品質量法》里也有明確的規定(詳見《商標法》)但由于通過行政機關請求賠償,在執行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難度,因此被侵權人權利不能用盡。
2、訴訟程序。適用這一程序的優勢在于,查處力量大,投訴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要求侵權行為人對其實施的侵權行為給被侵權人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但訴訟程序相對復雜,投訴人很難在沒有專業律師的協助下單獨實施。
具體兩種方法,那一種更好的問題,筆者認為這里存在價值選擇的問題,也要根據不同案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3.制作起訴書
起訴書同證據一樣,是直接影響案件進程的直接因素,因此也不可忽視。
起訴書作為一種法律文書,其格式與內容都有嚴格的要求,案件性質、文書種類、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等等都要一一填寫清楚,在內容上,要以事實為根據,以具體法律條款為準繩,體現有法可依、有據可查的精神,訴訟請求要寫得明確、具體、詳盡、言簡意賅。另外,起訴書的制作還要注意將事實和語氣有效地結合在一起,這樣有利于案件的順利進行。
如果你對法律條款不熟悉,小知則建議委托專業人士來完成。具有專業法律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士制作的起訴書更為標準、精確,可以大大提高勝訴的可能。
4.訴前保護措施
在開始正式訴訟前,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利益,根據《商標法》第六十五條和第六十六條規定,權利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證據保全和訴前臨時措施,避免發生證據滅失,或因商標被侵權而造成的難以彌補的損害,切實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想要申請訴前臨時措施,申請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且該行為如果不能及時制止,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將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如果無法提供證據或證據不足,那么將無法申請訴前臨時措施。
商標注冊申請商標侵權
如何認定商標侵權
認定商標侵權的情況:
1、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5、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6、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商標轉個人名下的辦理流程:
1、需要到商標局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同時準備好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可在大廳知己辦理)、有關證明文件、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的相關材料;
2、受理:商標局對于雙方的轉讓材料進行參考,自收到轉讓申請文件到發出轉讓受理通知書的時間為1到2個月;
3、審查:自收到轉讓受理通知書起4到6個月時間,國家商標局對提出轉讓的商標進行審核;
4、公告:審核通過后刊登核準公告并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向社會告知相關的商標已轉讓,不與舊有的商標權人相混淆;
5、核發轉讓證明:核發證明即表示商標已成功轉讓,轉讓方喪失了商標權,不可再使用該商標。
綜上所述,認定商標侵權的情況,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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