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糾紛沒有辦法解決的,當事人可以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商標侵權訴訟哪個法院管轄?當事人只有在訴訟時效內起訴的,才保有勝訴權。商標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一、商標侵權訴訟歸哪個法院管轄?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以及侵犯特殊保護權利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臨時措施進行扣押查封侵權商品所在地。在侵權商品儲藏地或者扣押地,當事人可以起訴實施儲存、保管、運輸等行為的行為人,也可以起訴該部分商品的經銷商、制造商,或者同時起訴各行為人。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例如,對于甲制造、乙運輸、丙儲藏、丁銷售侵權商品等侵權行為,如果權利人對所有侵權人提起共同訴訟,可以選擇任一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但不是住所地)起訴;但如果僅對某一被告(如制造者)起訴,則只能選擇該被告行為實施地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訴,而不能在銷售地或者其他侵權行為實施地法院起訴。應當注意的是,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對侵犯商標權民事糾紛案件,在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下,不再依侵權結果發生地確定管轄;其他司法解釋中有關依侵權結果發生地確定管轄的規定,不再適用于商標權侵權糾紛案件。二、商標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浸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以上是商標侵權訴訟哪個法院管轄,商標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進行商標侵權訴訟的程序非常繁瑣,想要贏得訴訟需要當事人具備相當專業的商標法律知識。我們建議您咨詢專業知識產權律師,根據律師意見進行訴訟。
負責商標侵權的法院是哪一家啊?怎么對商標侵權做處理?小編把整理好的商標侵權管轄法院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侵權訴訟由哪個法院管轄商標民事糾紛第一審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此外,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在較大城市確定1-2個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商標民事糾紛案件。
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上述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
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商標侵權訴訟時效多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
如何計算商標侵權賠償?《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根據這條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商標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式:1、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2、被侵權人因為侵權而受到的損失;3、法定賠償。
商標侵權民事賠償范圍包括因侵權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表現為權利人的產品因侵權行為導致銷售量減少、利潤下降。間接損失包括權利人可得利益的損失和為制止侵權行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及商標適用法律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可知,商標侵權的直接損失計算方法是根據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商品單位利潤乘積計算,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注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或根據權利人因侵權所造成商品銷售減少量或者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注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乘積計算。間接損失包括權利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和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
商標侵權怎樣救濟?標持有人在遭受商標侵權后,可以從三個途徑對商標進行維權救濟。
第一種方式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和賠償損失。一旦法院查明被告存在侵權行為,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和消除影響是不容質疑的,關鍵是賠償損失的額度如何確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盡管法律對損失有一定的計算方法,但在實踐操作中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往往很難計算出侵權人的獲利數額和被侵權人的損失數據。當然,針對這種情況,《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正是法律對賠償上限有了規定,給了侵權者可乘之機,很多案件最后判決的賠償數字遠遠低于侵權人的獲利,由于懲罰的不力,導致商標侵權的泛濫。
第二種方式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投訴舉報,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
由于向法院提起訴訟到最后判決歷時較長,往往需要經過一審、二審幾個階段,但懲罰力度卻不一定達到效果,判決賠償的數額不高,遠遠低于損失,因此很多商標持有人選擇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投訴舉報,由工商部門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收繳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以及作出罰款處理等。由于工商部門的處理更為及時,因此據統計有95%左右的商標持有人會選擇這種方式,但是在賠償處理上,工商部門只能進行調解,而不能責令侵權人作出賠償,因此如果商標持有人想要獲得賠償的話,需另行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對侵權人是否侵權作出認定后,再判決賠償數額,有時法院對侵權行為的認定可能會和工商行政部門存在差異。
對于嚴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商標權人可以采取第三種方式,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侵權人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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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 可向市工商局 商標 管理處或者工商分局商標 廣告合同 管理科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請求處理的,要出具書面請求。請求書應當寫明請求的事由、請求的法律依據、請求人的名稱、地址、侵權人的名稱及 侵權行為 發生地等內容。外國人或外國企業要通過委托有涉外 代理 權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侵權投訴應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投訴書。列明被投訴人、被投訴人地址、侵權事實、投訴要求、法律依據以及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系電話、投訴日期、代理人相關文件。 (2)、 營業執照 。交復印件的需原發照機關加蓋公章。 (3)、 商標注冊 證。交復印件的需經商標所有人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蓋公章。 (4)、侵權 證據 ,包括侵權實物、商標標識、有關票據或照片等。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不予受理: (1)、被投訴人不明確的。 (2)、所投訴的侵權事實不清楚的。 (3)、所提供的投訴書件不齊全,超過三天沒有補齊的。 (4)、超出本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區域 管轄 范圍的。 (5)、投訴人就同一事實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的。 發現商標侵權怎么辦 首先,要注意對證據的收集。 因為只有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才有利行政執法機關或司法審判機關對某一行為是否是侵權行為盡快的加以認定。因此證據是影響案件辦理的前提條件。訴訟法中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為證據。因此我們在收集證據時,也要嚴格遵守這一原則。也就是說,我們要盡可能的去尋找與案件有關,并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證據。 商標的問題需要自己進行處理,尤其是商標的侵權,自己是最直接的受害人,如果自己不能合理的處置,就會導致商標的經濟價值以及商業化的程度受到影響,因此自己要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程序上的操作,但是具體的細節關注才是問題的核心。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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