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發明專利的條件:我國要求發明應具備新穎性、先進性和工業實用性。
新穎性指在提出專利申請之日或優先權日,該項發明是現有技術中所未有的,即未被公知公用的。凡以書面、磁帶、唱片、照相、口頭或使用等方式公開的,即喪失其新穎性。
先進性也稱創造性,指發明在申請專利時比現有技術先進,其程度對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專業人員不是顯而易見的。實用性指發明能夠在產業上制造和使用。
專利法所稱的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和用具等)和方法發明(制造方法)兩大類。對于某些技術領域的發明,如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原子核變換方法取得的物質等都不授予專利權。
計算機軟件的發明,則要視其是否屬于單純的計算機軟件或能夠與硬件相結合的專用軟件,并加以區別對待,后者是可以申請專利保護的。至于涉及微生物的發明也是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證明。
注意事項
1、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2、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3、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應當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
4、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發明專利
申請專利的基本條件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首先,新穎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必須在申請日前未被公眾所知,也未被他人申請過專利。這意味著,如果發明已經被公開使用、銷售、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公開,那么就不能再申請專利了。新穎性的要求是為了保證專利的獨創性,防止人們通過抄襲已有的技術獲得不當利益。
其次,創造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必須具備一定的創新高度,不是顯而易見的。這意味著,發明的技術方案應該比現有的技術方案有明顯的改進,或者是一種全新的技術方案。創造性的要求是為了鼓勵真正的創新,避免簡單的技術改進或拼湊獲得專利。
最后,實用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必須具備實際使用的價值,能夠在工業上應用。這意味著,發明的技術方案應該能夠解決實際問題或提高生產效率,而不是僅僅是一種理論或抽象的概念。實用性的要求是為了保證專利的實際應用價值,促進技術的轉化和應用。
總之,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是申請專利的基本條件,只有滿足這些條件的發明才能獲得專利權的保護。這些條件的設定是為了保證專利的質量和價值,促進技術的創新和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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