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過專利號來辨別是發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的方法:
專利申請人在提交專利申請時,專利局會對該申請給出一個申請號。
三種專利申請號由12 位數字組成,按年編排,如200310100002.X。
申請號中,第一至四位數字表示受理專利申請的年號。
第五位數字表示專利申請的種類:1--發明,2--實用新型,3--外觀設計,8--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發明專利的國際申請,9--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實用新型專利的國際申請。
第六至十二位數字(共7 位)表示當年申請順序號, 小數點后第十三位數字為計算機校驗碼。
二、發明專利的法律定義:
發明是發明人運用自然規律而提出解決某一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所以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指出“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三、實用新型專利的法律定義:
我國《專利法》明確將實用新型作為專利保護的類型之一,規定實用新型專利是指:產品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擴展資料:
除了通過專利號來辨別專利類型,還可以通過專利說明書來進行辨別專利的類型:
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后,出版專利說明書,給出授權公告號。
所有專利說明書文獻號均由7 位數字組成, 按各自流水號序列順排,逐年累計。
起始號分別為:發明專利申請公開號自CN1030001A 開始,發明專利申請審定號自CN1003001B 開始,實用新型申請公告號自CN2030001U 開始,外觀設計申請公告號自CN3003001S 開始。
首位數字表示專利權的種類:1--發明,2--實用新型,3-- 外觀設計。
最后是法律狀態碼:A、C分別表示發明專利公開號、發明專利授權公告號,Y表示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公告號,D表示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公告號。頒發專利證書時給出專利號,編號體系為申請號前加上ZL,如 ZL200310100002。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專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發明專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實用新型專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專利法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主要區別在于:保護客體不同、保護期限不同、創造性要求不同、審批程序不同這幾個方面。
1、保護客體不同:發明專利的保護客體可以是產品和方法;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只能是產品。
2、保護期限不同: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 10 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 20 年。
3、創造性要求不同: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比發明專利要低。
4、審批程序不同:實用新型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即可授予專利權,發明專利需要初步形式審查以及實質審查,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才能授予專利權。
一、發明專利申請流程是1、申請:申請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初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3、實審: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4、授權: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流程1、申請:申請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審查:我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實行初步審查制度。在初步審查過程中,審查員會針對申請文件中的形式問題發出補正通知書并且針對明顯實質性問題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申請人針對該通知書做出答復。
3、授權:在通過初步審查后,審查員會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書。申請人在接到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之后,需要辦理以下登記手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專利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公告印刷費以及專利證書印花稅。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之后即可獲得專利證書。
一、授予專利權的發明,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1、新穎性,是指該發明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
3、實用性,是指該發明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二、授予專利權的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1、新穎性,是指該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該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第三十四條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