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后也可以申請轉讓,需要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而與注冊商標相比,轉讓商標能將一個注冊好的商標第一時間轉到自己名下,從而擁有自己的品牌,無疑是一種高效的選擇,那么關于商標轉讓的規定有哪些?知識產權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商標轉讓流程
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的統一格式的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注冊大廳索取。也可在網上下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則由代理組織提供。
辦理商標轉讓申請須向商標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2、《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3、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4、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申請人或代理組織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6、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二、商標轉讓所需時間
1、自確立申請日起六到八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商標轉讓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2、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3、《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三、商標轉讓費用一般包括兩部分:
1、商標轉讓受理費:申請商標轉讓一件商標的費用為500元,受理費直接繳入國家商標局,國家商標局收取官費500元;
2、商標轉讓代理費:若委托代理機構,則還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費。
四、商標轉讓法律規定
商標轉讓流程適用《商標法》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規定。
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第四十三條: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以上就是知識產權針對商標轉讓的規定的相關介紹,可以看出商標的轉讓過程并不是很耗時間,而且企業想要申請一個名字較好的商標非常困難,商標轉讓也能有效的降低風險,讀者如果對此還有疑問,歡迎咨詢知識產權專顧問。
商標轉讓材料商標轉讓時間商標轉讓費用商標轉讓流程第三十九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第四十條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轉讓形式
注冊商標的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注冊商標的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
1、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的,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
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2)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生在公有制國家。這里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根據行政命令發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轉讓途徑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目前,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轉讓注冊商標是委托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為辦理,還是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申請人應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如果申請人熟悉商標法律法規及相關程序,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通郵狀況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最好還是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轉讓注冊應當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商標局在對商標轉讓進行審查的過程中,往往要給申請人發出各種文件,如補正通知書、駁回通知書等。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請人對原申請內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復。這些文件一般通過郵局郵寄,鑒于我國部分地區的郵遞通道不是很暢通,加之有些申請人地址發生變動,商標局發出的文件申請人收不到的現象屢有發生,影響了轉讓注冊的進程。
商標代理組織中的商標代理人對商標法律法規比較熟悉,商標業務較為精通,能比較準確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標局的意圖,協助當事人對商標局發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準確的修改,使轉讓注冊申請的審查得以順利進行。
轉讓準備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的統一格式的申請書。該申請書可以到商標局注冊大廳索取。也可在本網下載。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則由代理組織提供。
辦理商標轉讓申請須向商標局提交以下文件:
1、《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2、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3、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如果委托專業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托機構定收);
所需時間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2、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3、《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公告領證
通過代理的申請: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轉讓商標受讓人發送《商標注冊證》。
直接辦理注冊轉讓的申請: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發布公告。轉讓注冊受讓人應在接到《轉讓注冊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到商標局領證,同時還應攜帶:
(一)領取《轉讓注冊通知書》的介紹信;
(二)受讓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應加蓋當地工商部門的章戳
(四)領取《轉讓注冊通知書》;
(五)受讓人名義變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商標轉讓需注意8個要點1、商標轉讓必須通過國家商標局核準才受法律保護,否則視為無效轉讓。《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2、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這個也是《商標法》第42條的規定,比如你有3個相似商標,要轉就要一起轉,不能只轉讓其中一個或者_個。
3、商標轉讓人如果正在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須征得被許可人同意方可轉讓給第三方。簡單的說,如果你有一個商標讓別人用了,這個時候,你要轉讓的話,得別人同意。
4、如果企業注銷或個人死亡,在注銷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內未辦理商標轉讓手續,則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其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
5、正在申請中的商標,也可以轉讓,但是如果申請不下來,則轉讓不成功。
6、商標轉讓的雙方必須要有營業執照,自然人得有個體執照,不然無法申請。
7、商標轉讓的公證不是必須的,但是從轉讓安全角度出發,我們建議做個公證,這樣可以防止反悔。
8、商標轉讓無法中止,如果雙方提交了申請,是不能中止的,如果要撤銷的話,只能做二次轉讓,把商標轉讓到原轉讓人。
另外,商標轉讓的時間,費用這些都是不固定的,轉讓的時間主要與商標局的辦事效率有關,而費用則與商標的本身質量有關。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商標轉讓詳細流程”,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商標轉讓1、將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轉讓手續。
2、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
3、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辦理商標轉讓或移轉應當填寫《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也可以申請轉讓或移轉。
注冊商標轉讓給個人所需文件:
1、商標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2、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
3、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登記證;
4、商標轉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
5、商標注冊證書/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6、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一份。商標轉讓時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即可得到商標的注冊證。已注冊商標轉讓到個人名義,需要注意商標受讓人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必須與商標注冊類別保持一致。商標轉讓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10個月左右,整個流程為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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