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權變更的流程如下:1、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請書》;2、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3、提交證明文件: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除依照專利法第十條規定轉讓專利權外,專利權因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專利權轉移手續。
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
以專利權出質的,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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