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 商標有效期 屆滿后,如果商標權人需要繼續使用該商標,可以通過辦理商標續展手續的方式使 商標專用權 得以延續。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八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 馳名商標保護 年限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注冊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币簿褪钦f, 商標續展注冊 申請自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至有效期滿后的六個月內均可以提出,商標局均予以接受。期滿前的六個月一般稱為續展申請期,有效期滿后的六個月由叫續展寬展期,在寬展期內提出的續展注冊申請,申請人除繳納續展注冊申請費外還應按規定繳納遲延費。舉例說明如下:某企業的商標有效期限如果是從1985年7月10日至1995年7月9日,那它就應該在1995年1月10日至1995年7月9日這段時間提出續展申請,但如果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在這一段時間內提出,則還可以在法律規定的寬展期內提出,即還可以在1995年7月10日至1996年1月9日內提出。不過即使是在寬展期內提出的續展申請,其續展被核準后的有效期仍從原注冊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計算,而不是寬展期滿之日起計算。從上面例子來看,延續的十年是從商標有效期屆滿的次日開始計算,而不是從申請續展的日期或者核準公告的日期開始計算。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三條注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四條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
對于商標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商標權保護的期限是指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期限。我國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可以續展;商標權的續展是指通過一定程序,延續原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使 商標注冊 人繼續保持其注冊商標的專用權。我國 商標法 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注冊經核準后,予以公告。 商標權保護的途徑有哪些 1、注冊保護:保護商標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通過注冊進行保護。按照我國的《商標法》,只有注冊商標才能受到《商標法》和有關法規的保護,而未注冊商標是不能受到《商標法》保護的,因此,將品牌名稱特別是那些已經成為名牌的品牌名稱轉換為具有法律意義的商標名稱和標志,對于有效地保護品牌名稱無疑是一條捷徑。 2、異議保護:利用商標異議這一商標實質審查的基本程序來保護具有在先權益的商標。這個主要是利用程序,達到保護的目的,比較簡捷。目前《商標法》規定,對初審公告的商標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如不服裁決結果,還可以向評審委提出復審,再不服,可以繼續向人民 法院 提起行政訴訟。 3、評審保護:對在先注冊商標構成威脅并被認為屬有爭議的或注冊不當的注冊商標或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商標,可以通過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撤消,達到保護目的。這是在錯過異議機會后的補救方法,按程序需要2~4年甚至更長時間,而且問題在于評審未裁定之前,被評審商標仍被認為是有效注冊商標而受到保護。 4、馳名商標保護:通過認定馳名商標來達到特殊的全方位跨類保護。有向國家商標局申請認定的主動認定或通過某一 侵權 案件請求司法認定的被動認定兩種途徑解決,在異議、復審、侵權或訴訟等個案中認定,馳名商標,作為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中國境內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并具有較高聲譽的商標。從目前來看,我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一改以往成批認定、集中管理的做法,轉而采取個案認定、被動保護的國際慣例。 網 小編提醒您,注冊商標有效期限屆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網站致力于打造優秀的 法律咨詢 平臺,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 律師咨詢 。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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