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侵權最低罰多少錢沒有一個最低的標準。《商標法》第六十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二、商標侵權的處罰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其中,侵權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果前二者都難以確定,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三、關于商標侵權責任包括哪些(一)行政責任。對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1、責令停止侵權。具體措施如下:(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2)沒收、銷毀侵權商品;(3)沒收、銷毀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2、處以罰款。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二)民事責任商標權遭受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其中,侵權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果前二者都難以確定,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三)刑事責任除了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外,侵犯商標權還可能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一切侵害他人注冊商標權益的行為,都是侵犯商標權行為。而對侵權行為怎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抵制,現就有如下處理措施采取
根據商標有關規定,對于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采取如下處理措施:
(1) 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 收邀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
(3) 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 收繳直接專門用于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 如果采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并監督銷毀侵權商品;
(6) 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以下或者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以根據情節處于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資料拓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經1982年8月23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議通過;根據2013年8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3次修正。
《商標法》分總則,商標注冊的申請,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核準,注冊商標的續展、變更、轉讓和使用許可,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商標使用的管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附則73條,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國務院公布的《商標管理條例》予以止;其他有關商標管理的規定,凡與本法抵觸的,同時失效。本法施行前已注冊的商標繼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條 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標注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第十五條 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前款規定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不予注冊。
第十六條 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第十七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資料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被起訴商標侵權,需橘拆明確是否實施了侵權行為。可委托律師進行專業分析,積極應對。
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商標執法相關部門可以要求權利人對涉案商品是否為權利人生產或者其許可生產的商品出具書面辨認意見。權利人應當對其辨認意見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商標執法相關部門應當審查辨認人出具辨認意見的主體資格及辨認意見的真實性。涉嫌侵權人無相反證據推翻該辨認意見的返迅,商標執法相關部門將該辨認意見作為證據予以采納。
關于侵犯注冊商標權行為認定或者判定的過程,有以下三個基本步驟:
一、確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是認定商標侵權的基本依據。
判斷商標侵權行為能否認定或稱是否構成所考慮的一切因素都是圍繞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來進行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只限于核準注冊的商標和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該范圍由兩個方面因素來確定,一是核準注冊的商標;二是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二者的結合,構成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也就為認定商標權侵權行為確定了與被控侵權對象進行比較的標準,以便得出是否構成侵權的結論。
二、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被控侵權對象的確定由兩個方面的因素所決定:
1、被控侵權的商標。
2、被控侵權的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
確定被控侵權具體對象的意義,在于確定和固化被控侵權行為的載體,為下一步與商標權的保護范圍的比對打下堅實基礎。它與確定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同樣重要,它是認定商標侵權行為的另一比較對象。
三、將被控侵權對象與注冊商標和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進行比較,認定被控侵權的商標與注冊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權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與該注冊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是否屬于同一種類或者相類似。
實施了商標侵權的行為之后,是有可能被商標的注冊方起訴的,此種情形在收到法院寄來的應訴通知之后,需要停止使用涉案商標,然后計算因此商標的使用帶來的盈利,并委托專業人員計算一下受害者的損失,然后主動和對方溝通和解事宜。
商標侵權應當按照下列方式進行懲處:
一、尚未構成犯罪的,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二、構成犯罪的,要根據構成的罪名追加刑事責任,可能構成的罪名包括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被告商標侵權,首先要判斷自己是否真的構成侵權。
1、如果構成商標侵權,商標侵權的被告首先需要停止侵犯商標,然后可依法委托律師要求核實真實的貨物金額,要求從輕、減輕,建議及時咨詢或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會見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證據材料,依法辯護,爭取從輕、減輕處罰的最好結果。侵犯注冊商標罪的量刑重在涉案數額,具體還需要根據案情做出判斷。被起訴商標侵權的辦法:當事人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漏伍此位、住所、聯系方式)。按照法院通知的時間,積極參與庭審,就自己的主張予以相應舉證、答辯。法院依法裁判的,應當履行相應的執行內容。
2、如果你不構成侵權,那么你需要準備的東西很多,需要搜集相關證據,如你使用的商標的受理通知書或者商標注冊證,你自己商標的宣傳或者廣告的資料,貨物進出的發票等,都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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