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規定
向業主報告工作、接受業主監督、接受政府指令等。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愿和要求,并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業委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
業主委員會的任職條件是什么?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 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四)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 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愿和要求,并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性組織。業委會的權力基礎是其對物業的所有權,它代表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對該物業有關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決定權。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2-3年,可連選連任。業主委員會委員由業主擔任,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在業主委員會委員中推選產生。一般說來,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管理區域規模大小,由5-15人組成。如北京新規定:凡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入住率超過50%,或首戶入住已滿2年的新建居住小區,均可組建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實行業主自治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兩者之間具有一定的法律關系和經濟關系。
從法律關系上講,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是委托者與受委托者、聘用與受聘的關系。在法律上,業主委員會有委托與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權利;物業管理企業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權利,兩者是平等的。
從經濟關系上講,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是有償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務的同時,也應獲得相應的報酬;同樣,業主在得到服務后,也應付出相應的費用。
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委員會和廣大業主負責,并接受監督;而業主委員會及廣大業主應協助物業管理企業開展工作,并交納各項費用。雙方在經濟關系上也是平等的。
法律依據: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決議;
(二)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
(三)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四)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五)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六)督促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七)組織和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八)調解業主之間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
(九)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小區業主委員會的職責和義務
1、職責:有權利采用招標或者是其他方式,選聘、續聘或者是解聘物業管理公司,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變更或者是解除物業管理公司的委托合同。
2、義務:業主委員會應該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并且應該接受廣大業主的監督。嚴格履行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的相關約定,保障物業各項管理目標的實現。
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流程有哪些
1、想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首先應該互相建立聯系,并產生志愿者小組,以志愿者小組為核心,聯系本小區十分之一以上的業主簽名,發起成立業主大會的倡議。同時發信邀請區、縣小區辦指導自己小區成立業主大會。
2、組建成立業主大會的籌備組,籌備組成員可以由業主自薦,也可由業主推薦,最好的方法是由開始的發起人張榜通告,請業主在一定時間內自愿報名參與籌備工作。
3、籌備組開始工作(人數不多的話,愿參加的業主都可參加),起草業主委員會章程,決定業主大會成立的時間和業主委員會的組成人數,匯集愿意擔任業主委員會工作的業主名單和參選業主的資料,并在業主大會成立15天前通知全體業主和告知相關居委會,開會成立的可邀請區、縣小區辦和相關居委會的代表參加。
4、將草擬的業主委員會章程、所有參選業主委員會的業主資料、選票(最好用統計反對意見的方法)、要求反饋意見的時間和成立業主大會的時間(收集反饋意見截止時間應早于成立業主大會的時間)書面發給每個業主,并同時請所有收到上述資料的業主簽收收條。
5、成立業主大會時,籌備組公開在小區所有業主有權參與監督的情況下進行驗票工作,統計收回的收條和反饋意見,如果收條超過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反饋意見中的反對意見少于1/2,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章程通過,在業主委員會組成人數范圍內,得到反對票少的業主即可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
6、業主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選舉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并可以開展工作。
7、將業主大會成立簡要過程,業主委員會主任和委員名單,業主委員會章程報送區、縣小區辦備案,并請接收人簽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時間。
8、備案十天后仍沒有收到區、縣小區辦的備案意見,可要求他們盡快發出。
業主委員會的權利與義務
業主委員會的權利與義務業主委員會的權利與義務是召集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情況;代表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及時了解業主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法律分析】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選舉出的業主代表組成,通過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愿和要求,并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業主大會執行機構,其并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也可以根據小區情況在議事規則或管理規約中對委員人數進行約定。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五)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法律依據】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三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一)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決議;(二)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實施情況;(三)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四)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五)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六)督促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七)組織和監督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八)調解業主之間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九)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相關推薦:
侵犯著作權要罰多少錢(故意侵犯著作權賠償幾倍)
著作權侵權立案受理條件(2023侵犯著作權罪立案標準)
商標搶注的表現形式(商標搶注形式主要有哪些)
商標審查有時間限制嗎(注冊商標復審時間通常要多久)
著作權的客體(著作權的客體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