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是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了的法律?!度丝谂c計劃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該法作了第一次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以來,對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適應我國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優化生育政策,增強生育政策包容性,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年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后的人口計生法規定,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計劃生育法》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采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三條 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