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別人作品違法嗎
轉發別人的作品到自己的主頁欣賞不構成侵權。 如果是出于營利的目的,轉發別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權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報酬的,否則便屬于違法侵權。如果對方追究你的責任,就要進行經濟賠償。 但是如果只是欣賞轉發的話,性質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說是不會造成侵權的。
網絡侵權的方式有哪些:
1、網頁網站侵權
互聯網發展史上的一次飛躍是萬維網技術的出現。它使多媒體的數字化傳輸成為可能。那么,萬維網的網頁(網站)是否受產權保護呢 對于一個網頁來說,一般都是由文字、圖畫、錄音、活動影像等多媒體的元素構成。如果抄襲他人的網頁,很可能構成侵權。因為網頁可以作為“匯編作品”而受著作權的保護。只要該網頁內容的選擇或編排具有獨創性,而抄襲導致被抄襲者的網頁與抄襲者的相似即可。
2、 網絡上載和下載侵權
將非數字化的作品轉化為數字化的形式,一般認為并沒有產生新作品,而只是改變了作品的載體方式。在網絡上使用作品的數字化權應運而生。而網絡上載和下載侵權指的正是侵犯數字化權。據此,將現實世界的作品,包括文字、影視、音樂等數字化后上載到虛擬的網絡空間,就得尊重原著作權人的權利。
3、 網絡轉載侵權
世界范圍內認可數字化權屬于作者是原則。報刊,出版社無權擅自在數字化媒體上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已發表的單個作品。因此,那些僅享有印刷出版專有權的出版社并不能染指電子圖書的出版。網絡媒體根據其“專有出版權”指控出版社印刷出版有關作品的案例已不是什么新鮮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絡用戶,并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發電影片段算侵權嗎
剪輯影視劇片段發到短視頻平臺,以營利為目的,且并未獲得授權的,算侵權。法律規定任何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經版權方授權的剪輯制作和發布:不侵權。大多影視作品上映前,版權方會進行宣發活動,其中就包括通過知名博主、公眾號、短視頻UP主發布相關宣傳視頻和文案。如果剪輯、制作和發布都是經版權方授權許可的行為,那么一般不會產生侵權糾紛。未經版權方授權的剪輯制作和發布:屬于侵權行為。
視頻侵權怎么賠償?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算侵權。與電影有關的知識產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一般情況下,電影院都會有禁止拍照的提示,如果是偷攝錄像的話,那將會觸犯法律,侵犯電影版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二條 錄音錄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錄音錄像制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錄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制品的音樂作品制作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影視作品剪輯并上傳違法嗎
如果剪輯的人沒有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是不能進行私自剪輯傳播的。正規的改編創作需要先向著作權所屬法人或組織申請改編授權,才可發布相關改編作品。關于改編侵權的處罰,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轉發別人視頻違法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出于營利目的,那么轉載別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權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報酬的,否則便屬于違法侵權。當然,如果僅僅是個人所用或者學習,一般的轉載都是合法的,不算侵權。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法律分析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轉發別人視頻者是否在轉發的圖文里標注“轉發”,或者其他“系轉發,若侵權原文作者聯系刪圖”等字樣,若沒有這些解釋性文字,認為是侵權。視頻的作者在發表圖文視頻時是否標注,“轉發聯系作者”或“告知作者”,“不能轉發視頻圖文”等字樣,若有,轉發者未告知就是侵權,若沒有,轉發者沒有告知就轉發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視為侵權。侵犯著作權處罰的方式:一般情況下,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若行為同時侵犯公眾利益的,應當主管著作權的部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行政罰款等行政處罰,若行為觸犯刑法的,還應當給予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 十六、 將第二十二條改為第二十四條,在第一款中的“姓名”后增加“或者名稱”;將“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修改為“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刪去第一款第三項中的“時事”。將第一款第四項中的“作者”修改為“著作權人”。在第一款第六項中的“翻譯”后增加“改編、匯編、播放”。在第一款第八項中的“美術館”后增加“文化館”。在第一款第九項中的“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后增加“且不以營利為目的”。刪去第一款第十項中的“室外”。將第一款第十一項中的“漢語言文字”修改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將第一款第十二項修改為:“(十二)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無障礙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第一款增加一項,作為第十三項:“(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將第二款修改為:“前款規定適用于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二條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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