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晚期被公司開除怎么辦
懷孕被辭退,孕婦可以要求單位承擔賠償,應當是兩倍的經濟補償金。孕婦本身就是需要重點保護的對象,在工作期間,不給予關心和幫助,反而辭退孕婦,顯然是與法律的意圖背道而馳的,所以應處罰。
一、懷孕后被老板辭退怎么辦? 國家對孕期女職工的權益保護做出了明確的保護,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做出非法辭退,孕期職工有權申請以下賠償: 1、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相當于2倍的經濟補償金。 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 3、工資和加班工資(如有拖欠)應一并發放。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婦女在懷孕期、哺乳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其勞動關系,婦女在懷孕 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滿前,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 實際上女性職工在面對懷孕期間被用人單位裁退的情況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協調最方便簡潔的方式就是申請勞動仲裁,這樣可以很快得到結果,并且拿到相應的賠償,也不會影響到懷孕期間的心情和胎兒的健康,如果選擇訴訟的話建議咨詢二、辭退的分類 1、預告性辭退 預告性辭退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2、過失性辭退是指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單位違反以上規定,違法辭退的,要承擔違法辭退經濟補償的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懷孕之后被辭退是非常不人道的,這樣的單位并不友好,不僅僅處于人情考慮,從法律層面考慮,根據法律的規定,懷孕的職工是依法受到保護的,不可以因為其懷孕就辭退,懷孕并不是辭退員工的事由。
孕媽工作期間被辭退怎么辦?
而正在懷孕期間的媽媽自己都還沒開始正式休產假,就突然地被公司辭退了,而公司對于她們的賠償也就只有2N的補償金。你認為這樣是合理的嗎?面對孕期公司的無故辭退,孕媽們就只能默默接受嗎?對此,我們很明確的一點就是堅決對垃圾公司說“不!”
很多媽媽都會覺得自己懷孕了也不能繼續上班,甚至寶寶出生后還會選擇離開職場,既然公司有了辭退的賠償,那么就不如接受了回家安心養胎。然而, 如果孕期被辭退你只拿了2N,那你可就虧大了,這根本就是不合理的賠償方式。
因為在懷孕期間,孕媽們在公司中所能夠享受到的合法權益其中的經濟金額遠遠不止2N這么少, 并且在懷孕期間的女性職員是依法享有公司的帶薪產假以及生育醫療報銷的。 如果媽媽們在孕期接受了公司的辭退賠償,那么這些本應該享有的權利就默認全部都沒有了。
也就是說, 公司用僅僅的2N這兩個月的工資賠償,剝奪了你至少98天的產假工資以及懷孕到分娩期間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報銷金額。 公司對你精明算計,但作為勞動者的你可千萬不要那么的稀里糊涂就接受,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而我國的《勞動法》也有規定, 用人單位是不能無故辭退孕期的女性職員, 除非是該職員對公司利益造成巨大損傷亦或者是有嚴重違規的行為才能合法辭退。 如果公司要辭退懷孕的職員,那么就必須依法對辭退的職員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而在這辭退的經濟賠償中, 孕媽們通過合法的手段又能從公司的手中獲得哪些賠償金額呢?
這里主要分為兩個部分: 公司的雙倍工資賠償以及孕婦的“三期”賠償。
雙倍工資賠償: 依照《勞動法》的規定, 公司在合同期無故辭退職員是需要對其賠償兩倍的工作年限中每年兩個月的工資的賠償金。 就拿最簡單的工作滿一年計算,能夠拿到的賠償金就有2 1 N的經濟賠償,年份越多賠償就越多,所以2N只是最基本賠償額度,只要你工作滿6個月了都能拿到這樣的賠償。
“三期”賠償:懷孕女性在懷孕、分娩以及哺乳這三個時期里是依法受到國家的保護的, 所以除了上面說到的雙倍工資以外,孕媽們還能依法要求公司給予自己額外的“三期”工資賠償,這個賠償的金額孕媽們一定不能忽視掉。
作為勞動者, 我們要懂得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 不要總是悶聲吃大虧。如果我們在懷孕期間遇到公司對自己的不合理對待, 完全可以直接到當地的勞動局去申請仲裁立案,通過勞動法庭的介入來奪回自己本應該有的經濟賠償。
而在勞動仲裁還沒有判決結果之前,還有一點非常需要注意的是: 由于我們還沒有正式和公司簽署離職合同,所以還處于在職人員,在沒有正式離職前孕媽們一定要堅持正常上班, 在仲裁期間不要有以免公司抓住我們的不良把柄,影響到我們獲得的經濟賠償額度。
重要提示:孕期被辭退只拿到2N的賠償是非常不合理的,孕媽們在懷孕期間依法享受產假、醫療費用報銷等權益。當我們遇到公司不合法辭退的時候,就應該積極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討取自己應有的經濟賠償。
今日話題:面對公司的一些不合理決定,你有考慮過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嗎?歡迎留言討論。
懷孕后被公司開除合法嗎
一般來說,在一些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中,禁止用懷孕作為解雇員工的理由,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間懷孕。因此,如果這家公司在解除與女員工的勞動合同時使用了懷孕作為裁員的原因,那么這家公司可以被認為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在這種情況下,女員工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她可以尋求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追究責任并獲得相應的賠償。
此外,一旦被證實這家公司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還可能因此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影響到公司的聲譽和業務發展。因此,我建議這家公司在勞動關系的處理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并以公正和正當的方式對待員工,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和輿論負面影響。
一些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雇主不得因員工懷孕而解雇員工或拒絕雇用懷孕女性。這種規定旨在保護女性在工作場所中的權益,避免雇主使用懷孕作為裁員或拒絕授予職位等理由對女性進行歧視性的辭退或拒絕。
如果女員工因懷孕而被解雇、拒絕聘用或遭受歧視,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與公司進行非正式溝通:在采取其他措施之前,女員工可以通過溝通,了解公司的立場和原因,嘗試解決問題。
2.尋求勞動仲裁:如果溝通無效,或者公司仍然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女員工可以選擇申請仲裁或訴訟,并要求獲得相應的賠償。
3.尋求法律幫助:女員工可以咨詢律師或其他法律專業人士,并獲得合法的建議和支持。
總之,如果女員工因為懷孕而被解雇或遭受歧視,這是違法的,并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女員工需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能促進一些企業的重視女性員工的權益。
除了法律保護之外,企業應該積極實施反性別歧視政策,為女員工提供公平的工作機會和待遇。具體來說,企業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1.制定性別平等政策:制定性別平等政策是防止性別歧視和促進性別平等的關鍵舉措之一。企業應該明確表明其反對性別歧視,并采取措施防止和制裁性別歧視的行為。
2.優惠的福利措施:企業可以為女員工提供更加靈活的工作時間和福利制度,例如產假休假、哺乳期休息時間、育兒假期等。同時,為了避免女性員工因育兒影響職業發展,企業應該支持女員工的職業發展和提升機會,以確保平等待遇和公正機會。
3.加強培訓:有必要向領導和員工提供有關性別歧視和性別平等的培訓,以提高他們的意識和知識,并幫助他們認識到這些問題的嚴重性。
4.制定問責制度:在發現性別歧視問題時,企業需要及時采取行動,并建立問責制度,以確保問題得到公正處理和解決。
因此,企業應該積極促進性別平等,尊重女性員工的權利,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以確保女性員工在工作場所中獲得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在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勞動法中,懷孕女性享有特定的保護措施,以防止雇主使用懷孕作為辭退員工的理由。這些保護措施包括:
1.產假:當女性員工懷孕后,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勞動法規定需要為其提供一定時間的產假,以保證她們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進行生產和恢復。
2.哺乳期休息時間:許多國家和地區還規定,女性員工在哺乳期間享有特定的休息時間,以便她們能夠照顧新生兒并進行哺乳。
3.禁止性別歧視:在許多國家和地區,法律禁止雇主因懷孕或產假而解雇員工或拒絕聘用他們,以確保女性員工在工作場所中享有平等和公正的待遇。
除此之外,企業還應該建立相應的政策和制度,以防止雇主在雇傭、晉升和薪酬等方面對女性員工進行歧視。例如,在面試和錄用員工時,應該避免詢問他們是否有孩子或者是否打算生孩子,這種問題可能會對女性員工產生歧視。
總之,企業應該積極促進性別平等,制定相應的政策,制度和福利措施,保障女性員工在工作場所中的權益和福利,并防止歧視和不公正待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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