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作品著作權究竟歸誰所有
委托作品著作權歸我IE托雙方約定的人所有。如果委托雙方對委托作品著作權的歸屬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該作品的著作權應當依照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歸委托方所有。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九條
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
第二十條
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改變作品著作權的歸屬,但美術、攝影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將未發表的美術、攝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權轉讓給他人,受讓人展覽該原件不構成對作者發表權的侵犯。
簡述著作權的取得原則
法律分析:(一)注冊取得制度。注冊取得制度是指以登記注冊作為取得著作權的條件,作品只有經登記注冊之后才能產生著作權。實行注冊取得制度,可以明確有效地證著作權人的身份,有利于及時處理著作權糾紛,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二)自動取得制度。自動取得制度是指著作權以作品創作完成這一法律事實的存在而自然取得,無需履行任何手續。這一制度所依據的原則也稱為著作權自動取得原則或自動保護原則。
(三)其他取得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條 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轉移,不改變作品著作權的歸屬,但美術、攝影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將未發表的美術、攝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權轉讓給他人,受讓人展覽該原件不構成對作者發表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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