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人的主體資格是什么?
在當前社會中,商標異議與商標注冊緊密相關,商標異議在商標注冊的流程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那么,商標異議人的主體資格是什么?下面由知識產權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以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一、商標異議人的主體資格是什么?
商標異議答辯人的主體資格必須是被異議人或是被異議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標異議答辯如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理,須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
商標局將根據當事人所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作出異議裁定,制作異議裁定書通知異議雙方當事人。
二、商標異議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任何人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均可在初審商標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異議。商標異議的基本程序如下:
提出商標異議的主體在法律上是任何人,可以是機關、團體、企業、也可以是個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利害關系人,也可以是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可以是中國人,也可以是外國人。商標異議人與商標申請人的主要不同點是:一是國內沒有從事經營的自然人不能辦理申請注冊商標,而商標異議程序則允許自然人作為商標異議人;二是新申請商標人與商標有直接的關系,而商標異議人與被異議商標或引證商標不一定有關系。
需要說明的是,國內的企業或個人可以直接辦理商標異議事宜,也可以經過商標代理組織辦理。但外國的企業或個人辦理商標異議事宜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的規定,必須經過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否則不予受理。
被異議商標必須是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刊登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未經商標局審查或未登載在《商標公告》中初步審定公告上的商標都不屬于可以捉出異議的范疇。商標局正在進行形式審查、實質審查的商標,經商標局形式審查不予受理的商標,經實質審查予以駁回的商標,均不在商標異議受理的范圍之內。商標爭議與商標異議之間的區別?另外,在實際使用中的未注冊商標和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也不屬于商標異議受理的范圍。
商標異議提出的時間按法律規定是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登載在《商標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前或錯后都不予受理。如商標異議期的最后一天是國家法定休息日,則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以上就是知識產權對商標異議人的主體資格是什么?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商標異議答辯人的主體資格必須是被異議人或是被異議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如果大家還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識,八戒還提供了專業的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咨詢。
商標異議條件商標異議申請商標爭議
商標的爭議期限是在多少年內呢?
答標爭議是指對已經注冊的商標爭議,即兩個注冊商標所有人之間因兩商標相同或近似所產生的商標權利的爭端。申請商標爭議必須具有以下三個條件:1、申請爭議的人必須是商標注冊人,而且商標核準注冊的日期先于被爭議人商標核準注冊的日期。2、爭議的兩個注冊商標核定的商品必須是同種商品或類似商品。3、爭議的兩個注冊商標核準的圖形、文字或其組合必須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注冊日期在后的商標注冊人不能向注冊日期在先的商標申請裁定。這是因此商標權是由注冊產生的。因此以注冊先后的原則來確定申請裁定權利,這與《商標法》的“申請在先原則”是一致的。申請須知商標評審(商標爭議)申請須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提出的商標評審申請。根據以上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受案范圍為:(一)不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決定,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復審的案件;(二)不服商標局的異議裁定,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復審的案件;(三)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已經注冊的商標提出爭議裁定的案件;(四)不服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申請復審的案件。相關手續《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商標注冊人對他人已經注冊的商標提出爭議的,應當在該商標刊登注冊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將《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一式兩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币簿褪钦f,注冊商標爭議必須首先由爭議人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在網站下載或打印《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依照要求填寫一式兩份,附以理由書和證據,在法定時限內由代理機構或親自寄送給商標評審委員會,并交納商標評審費。手續不全或超過時限的,以及不繳納商標評審費的,不予受理。雙方當事人在爭議裁定活動中享有平等的權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爭議人的爭議理由和事實轉送被爭議人,被爭議人在要求的期限內有權答辯,必要時,商標評審委員會通知爭議雙方公開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會議研究爭議雙方所提供的事實和理由,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裁定。注意事項商標爭議材料提交注意事項(1)申請人如果在首次提交申請書件后,需要提交補充證據材料的,應在申請書中聲明,且應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在提交補充材料時應附商標評審委員會發出的受理通知書的復印件。(2)如果申請書件經商標評審委員會形式審查后需要補正的,申請人應自受到補正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
商標爭議流程程序
商標爭議是企業的注冊商標都可能遇到的狀況。而注冊商標出現商標爭議之后就需要通過調解才能解決。這里就給大家講述一下關于商標爭議的流程及整套的程序是如何走的。具體如下:一、商標爭議概述商標爭議,是指依照《商標法》第41條的規定,對已經注冊的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裁定撤銷的商標評審案件。商標爭議的申請條件:1、申請爭議的人必須是商標注冊人,且商標注冊的日期先于被爭議人商標注冊的日期。2、爭議的兩個注冊商標核定的商品必須是同種商品或類似商品。3、爭議的兩個注冊商標核準的圖形、文字或其組合必須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二、商標爭議的流程(一)向商標評審文員會提交申請1、商標爭議需要提交的材料(1)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首頁);(2)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申請書(正文樣式);(3)當事人應提交主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身份證復印件)(4)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5)交納評審費(6)證據材料A、商標使用的時間;B、商標使用的地域范圍;C、使用商標的經營業績情況;D、商標的推廣及廣告費用;E、其他注:如果需要提交補充證據材料,請在申請后3個月內補充。2、當事人提交補充材料和補正材料注意事項:(1)申請人如果在首次提交申請書件后,需要提交補充證據材料的,應在申請書中聲明,且應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在提交補充材料時應附商標評審委員會發出的受理通知書的復印件。(2)如果申請書件經商標評審委員會形式審查后需要補正的,申請人應自受到補正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撤回申請;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二)下發受理通知書商標評審委員會會對是否在規定期間內等進行審查,如果不符合規定,則不予受理,如果符合規定則會下發受理通知書,時間大概是一個月(三)被申請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在受理后會將爭議材料的副本發給被申請人,通知其可以在收到材料后30日之內進行答辯(答辯之日后3個月內可以遞交補充材料);(四)交換證據如果答辯,則商標評審委員會將答辯材料發給申請人,通知其可以在30日之內進行證據交換;如果不答辯,則商標評審委員會隨后會對爭議材料進行審查。如果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人的質證有新的理由和依據,則會繼續安排證據交換(五)下發申請爭議裁定書一到兩年發放,商標評審委員會會依照雙方的理由及證據進行審查并下發商標爭議裁定書;如果雙方對爭議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起30日之內向北京市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商標爭議
商標爭議詳細版
為什么從商標注冊到商標轉讓,一直都有存在爭議。在兩個注冊商標所有人之間因為兩商標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者是在服務上構成相同或近似所產生的商標權利的爭議,再或者是馳名商標權利人因某注冊商標與馳名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所產生的商標權利的爭議。
商標注冊人在注冊未滿一年的商標,與其使用在同一個類別或者是類似商品的商標構成近似的商標,是可以依法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爭議裁定。
注冊商標爭議裁定的條件:
1、爭議裁定的申請人必須鑰匙已核準的商標注冊人。
2、提爭議人注冊的商標,必須申請日期早于被爭議的商標。
3、提爭議的商標都必須是與被爭議的商標在類別商標構成近似商標。
4、申請人提出的爭議事實和理由,在被爭議的商標在審定公告期間,沒有用相同事實和理由還提出異議并經過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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