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5年,從申請日起算。
我國《專利法》所稱的發明創造,除外觀設計以外,還包括發明和實用新型。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與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相區別的是,發明專利權的期限是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
上述期限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外觀設計專利是三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的一種。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專利權的終止原因可分為:
1、期限屆滿終止: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5年,依法終止;
2、未繳費終止:專利權人未照規定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多少年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多少年法律分析: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專利權的保護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其核心是指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對自己的發明創造的排他獨占權。專利申請授權后,專利權肯定受到保護,但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至授權前,權利也受到保護,只是程度不同,表現形式也不同。
以發明專利申請為例,自申請日起至該申請公布前,這時申請處于保密階段。這一階段對其權利的保護表現在對該發明專利申請后同樣主題的申請因與其相抵觸而將喪失新穎性,不能授予專利權。自該申請公布至其授予專利權前這一階段是“臨時保護”階段。在這期間,申請人雖然不能對未經其允許實施其發明的人提起訴訟、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適當的使用費。如果對方拒絕付費,申請人可以在獲得專利權之后行使提起訴訟的權利。這一階段申請人只有有限的獨占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
衍生問題:
專利侵權應負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1、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2、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采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3、刑事責任
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依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保護期是多少年,要依據專利的類型而定。
外觀設計專利有效期是多久
1、外觀設計專利有效期是多久: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限為10年
2、獲得外觀設計專利的條件
3、注意事項
1.外觀設計專利有效期是多久: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限為10年。在1993年申請的外觀設計中,獲得專利權并且專利權保護期限達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數人申請專利只為獲得專利權證書,從而獲得職稱、稅收等方面的利益。因此其在獲得專利權之后并沒有將專利適用于工業商品生產的意識,很多專利因為專利權人的原因而喪失了專利權。有的專利權人則只為獲得短期商業利益,并不將其作為自己的一種品牌產品長期占領市場。而對于一些實力雄厚且具有戰略眼光的大企業來說,他們希望自己的產品可以長期占領市場,獲得法律有效保護。對他們講,10年保護期較為短暫。對于外觀設計,其保護期限在各國法律中不盡相同:外觀設計在日本的保護期為自核準注冊之日起15年;在德國,其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0年;在英國,其保護期為自注冊之日起5年,可延長4次,每次5年;在美國,其保護期限為自核發證書之日起14年;在法國,其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5年,經注冊人聲明還可延長25年。可見我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與發達國家相比較為短暫。
2.獲得外觀設計專利的條件:1、必須具有新穎性.新穎性是外觀設計獲得專利權的基本條件,就是說,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是前所未有的。我國專利法規定,對新穎性的判斷:其時間標準以申請日為準;其地域標準,出版物上的公開采用世界標準,使用公開采用國內標準。也就是說,獲得專利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且不相近似”。2、應具有獨創性。許多國家把外觀設計是否具有獨創性作為是否授予專利權的一個條件。獨創性主要是指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的外觀設計相比應具有明顯的特點,或者說“不相近似”。判斷兩個外觀設計是否近似,應比較使用外觀設計的同類的兩個產品,看他們從整體上是否相似,對于近似的外觀設計不能授予專利權。3、應富有美感。世界各國對是否具有美感作為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規定是不同的。美國、英國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為是否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一個條件。而德國、日本等國則將其人作為是否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一個條件。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外觀設計應當富有美感。4、應適于工業應用。由于外觀設計專利的目的是促進商品的交流和經濟的發展,因此,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適于在工業上應用,即能夠用工業生產的方式將外觀設計置于產品之上。
3.注意事項;由于外觀設計專利的目的是促進商品的交流和經濟的發展,因此,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必須適于在工業上應用,即能夠用工業生產的方式將外觀設計置于產品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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