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為而應當承擔的國家司法機關依照刑事法律對其犯罪行為及本人所作的否定評價和譴責,具體表現為犯罪分子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訊和刑罰處罰。那么,侵犯商標權的刑事責任是什么?侵犯商標權的刑事責任是什么?一、假冒注冊商標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注冊商標罪】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2、單位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3、假冒他人馳名商標或者人用藥品商標的;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5、造成惡劣影響的。二、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1、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2、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1、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2、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3、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商標權是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所享有的獨占的、排他的權利,其他人不經過商標所有人允許擅自使用的,是要承擔侵權責任,情節嚴重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 商標 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