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駁回原因有哪些
專利被駁回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
缺乏創新性:專利申請的發明或創造必須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如果已經在公開文獻中或其他人的專利申請中揭示了類似的發明或技術,則申請可能被駁回。一些國家還要求受理專利申請的機構執行創新性審查,以確定專利申請是否具有足夠的創新性。
可能缺乏明確的技術特征:專利申請必須指明發明的技術特征和解決的技術問題。如果專利申請不清楚地描述發明的技術特征,或者申請人沒有提供足夠的支持來描述申請人所聲稱的技術益處,那么專利申請可能會被駁回。
公開先于申請:即發明已經在申請日前被公開,無法享受專利。許多國家都有公開先于申請原則。
相似專利已存在:在某些情況下,專利審查員可能會認為申請人所提供的技術或技術特征與已授予的或待批準的專利權利相似。在這種情況下,申請可能會被駁回。
格式和手續錯誤:在提交申請時,申請人必須遵守各種格式和手續要求,以確保專利申請受理。例如,專利申請可能需要按照特定格式編寫,包括陳述技術問題和公開技術特征的部分。如果申請人沒有完全遵守這些要求,專利申請可能會被駁回。
以上是專利被駁回的一些可能原因。需要注意的是,在被駁回后,申請人可以通過修改和補充申請文件來重新申請,以改善發明或創新性的方面,或在法律意義上進一步證明發明或創造具有創新性、新穎性和實用性。
什么情況下專利申請不予受理?
(1)專利申請未以書面形式提出,或者未用中文書寫的不能受理。例如:用模型、樣品、錄像帶、磁盤或者通過電話提出專利申請是不能受理的,未經翻譯的外文申請文件也不能受理。
(2)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未打字、印刷,或者字跡不清、有涂改的;附圖或外觀設計圖片未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或者模糊不清(外觀設計照片)、有涂改的不能受理。例如:用鉛筆繪制的附圖和圖片、模糊不清的照片是不能受理的。
(3)基本申請文件不齊備,如發明申請缺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中任一項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請求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中任一項的;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缺請求、圖片或者照片中任一項的不能受理。受理條件審查,只檢查專利申請這幾個部分是否齊全,對每個部分內的文件是否完整不作審查。所以申請人提交申請文件時一定要仔細核對。
(4)請求書中缺申請人姓名或名稱以及地址不詳的不能受理。
(5)專利申請類別(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不明確或者無法確定的不能受理。
(6)與我國既無協議或條約關系、又無專利互惠的國家所屬的國民或單位,向我國提出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在我國沒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單位,以及港、澳、臺地區的單位和同胞未按專利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辦理申請手續的不能受理。
(7)港澳臺地區的法人和居民直接從港澳臺地區向專利局郵寄專利申請的;港澳臺地區法人作為申請人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時,未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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