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標權行為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侵害商標權行為的例外情形有:
1、合理使用;
2、權利用盡;
3、先用權;
4、在先權利。
商標侵權行為有以下四條構成要件:
1、必須存在違法行為。即行為人客觀上使用注冊商標,既沒有取得商標權利人的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其行為具有違法性。行為人一開始使用商標時沒有取得商標注冊人的授權或許可,但事后得到其許可或追認,或者是商標注冊人在得知這一情況后不理不問、表示默認,這種行為不存在違法;
2、必須有損害結果的發生。商標權是一種無形的知識產權,對其造成的損害結果既可能是有形的物質損害,也可能是無形的經濟損失,或者是兩者兼而有之。具體可表現為商標權利人的產品銷量下降,利潤的減少,因制止侵權而造成生產成本的增加,以及商標信譽度降低、遭到消費者投訴等;
3、損害后果與違法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即損害后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這種因果關系具有多樣性,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如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也有間接的因果關系,如為侵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4、行為人的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故意是指行為人主觀上明知他人的商標已經核準注冊自己無權使用,仍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過失是行為人在主觀上應當知道他人的商標已經核準注冊的情況下,仍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第六十四條
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注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注冊商標的證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遇到商標侵權我們該怎么辦
我們身邊總會有一些商標被侵權。商標被侵權后,必須及時解決,并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進行處罰。當然,并不是所有的侵權都會受到懲罰。商標侵權我們該怎么辦?
商標侵權認定構成要件
1、必須存在違法行為。也就是說,行為人客觀地使用注冊商標,既沒有商標權利人的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其行為是違法的。
2、必須有損害結果的發生。商標權是一種無形的知識產權,其損害的結果可能是有形的物質損害、無形的經濟損失或兩者兼而有之。
3、損害后果與違法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即損害后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這種因果關系具有多樣性,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如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也有間接的因果關系,如為侵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4、行為人的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
如果遇到商標侵權問題,商標持有人可通過以下三種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與侵權方協商解決
俗話說:一切都很容易討論。如果我們遇到商標侵權問題,我們可以主動聯系侵權人,告知侵權行為,并表明協商解決的意圖。雙方可以就商標侵權的事實確定和賠償金額進行協商。未達成協議的,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求助。
(2)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求助
我們可以向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投訴。請要求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查處侵權案件。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應當對未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進行行政處理,并將涉嫌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3)向法院提起訴訟
當受害人與侵權人難以達成協議時,受害人不僅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求助,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手段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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