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原告必須是著作權合同的主體,否則無權提起著作權合同之訴。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包括三類: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5、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一)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權屬、侵權、合同糾紛案件;
(二)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行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證據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糾紛案件。
第二條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著作權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的確定辦法為:一般的著作權糾紛,可由著作權侵權行為的實施地、著作權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以上的人民法院來予以管轄。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因侵犯著作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著作權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十六條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十七條
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前款規定的侵權復制品儲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經營性儲存、隱匿侵權復制品所在地;
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版權、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復制品所在地。
法律分析:糾紛種類:
1、為他人撰寫的報告、講話稿等作品的糾紛。
2、行使著作權與作品的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糾紛。
3、自傳體文學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糾紛。
4、因廣告語引起的著作權糾紛等。
處理方法:調解、仲裁、自行協商、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八條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可以授權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行使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依法設立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非營利法人,被授權后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為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主張權利,并可以作為當事人進行涉及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訴訟、仲裁、調解活動。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根據授權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費。使用費的收取標準由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使用者代表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申請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應當將使用費的收取和轉付、管理費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費的未分配部分等總體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并應當建立權利信息查詢系統,供權利人和使用者查詢。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進行監督、管理。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設立方式、權利義務、使用費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對其監督和管理等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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