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時,怎樣計算損失賠償的金額
1通過侵權人獲利計算: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侵權人以侵權為業的,則按照銷售利潤計算。銷售利潤大于營業利潤,這樣的規定給被侵權人提供了計算的便利。2通過被侵權人受到損失計算,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3根據專利許可費的數倍計算,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專利許可使用費的數額、該專利許可的性質、范圍、時間等因素,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十條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就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問題提出了以下三種計算方法: (一)以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作為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是:因侵權人的侵權產品(包括使用他人專利方法生產的產品)在市場上銷售侵使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的銷售量下降,其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即為專利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 (二)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作為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是:侵權人從每件侵權產品(包括使用他人專利方法生產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即為侵權人所得的全部利潤。 (三)以不低于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對于上述三種計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情的不同情況選擇適用。
專利侵權損害賠償怎么確定損失
以侵權方的銷售額,考慮該產品的行業利潤,作為對方的損失額。
專利侵權訴訟的賠償數額如何確定?賠償數據需要何種證據來支持
第六十五條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您好!
關于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賠償數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曾經公布過一份《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案例實證研究報告》,其中顯示,在著作權侵權案件的判賠中,采用“法定賠償”判賠標準的占78.54%;在商標侵權案件的判賠中,采用上述標準的占97.63%;專利侵權判決的這一比例則為97.25%。
一般來說,知識產權是私權。而根據民事訴訟“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原理,權利人通過訴訟活動尋求知識產權保護,無疑應該提供相關的證據支持,當然包括確定賠償數額的證據。而在實踐中,權利人極少提供賠償數額的確定方面的證據材料,直接選擇以法定賠償的方式確定賠償數額。
如能提出進一步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您好!
關于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賠償數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曾經公布過一份《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案例實證研究報告》,其中顯示,在著作權侵權案件的判賠中,采用“法定賠償”判賠標準的占78.54%;在商標侵權案件的判賠中,采用上述標準的占97.63%;專利侵權判決的這一比例則為97.25%。
一般來說,知識產權是私權。
司法實踐中專利侵權損害賠償額的確定
根據《專利法》第六十五條,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專利侵權的賠償金額怎么確定
1通過侵權人獲利計算: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侵權人以侵權為業的,則按照銷售利潤計算。銷售利潤大于營業利潤,這樣的規定給被侵權人提供了計算的便利。2通過被侵權人受到損失計算,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3根據專利許可費的數倍計算,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專利許可使用費的數額、該專利許可的性質、范圍、時間等因素,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二十條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
一、賠償的計算方式 《專利法》第60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該條規定了三種專利侵權賠償的計算方式:
1、被侵權人因侵權受到的損失
2、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收益
3、按照專利許可費的倍數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21條規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又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即法定賠償。與商標侵權賠償相比,專利侵權可以按照專利許可費的倍數來計算。 高院規定第20條:“人民法院依照專利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侵權人的賠償責任時,可以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數額。”專利被侵權人可以選擇第一種或者第二種方式來計算侵權賠償。在第一、第二種方式不能計算的情況下,可以選擇適用第三種計算方式,如果第三種計算方式仍不能適用的話,那么再選擇第四種計算方式,四種計算方式是有前后適用順序的。
二、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 高院規定第20條第三款:“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 這里需要注意,在會計制度上營業利潤和銷售利潤的區別。
三、 被侵權人因為侵權而受到的損失 高院規定第20條第二款:“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
四、按照專利許可費的倍數確定 高院規定第21條:“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專利許可使用費的數額、該專利許可的性質、范圍、時間等因素,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 參照許可費,專利和商標最大的不同是商標只按許可費來直接計算,而專利帶有一定的懲罰性,可以按照三倍以下進行賠償。在我國,知識產權侵權賠償一般采取補償原則,即損失多少賠償多少,沒有懲罰性的賠償,只有在著作權侵權賠償中可以按照稿費的2-5倍來計算賠償額,另外就專利侵權賠償在適用許可費來計算侵權賠償時可以帶有一些懲罰性。
五、第四種計算方式(法定賠償)的適用 高院規定第21條:“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一般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有關專利侵權的法定賠償與商標也比較接近,只是專利規定了最低的法定賠償數為5000元,一般最高為30萬元, 六、關于合理的開支 高院規定第22條:“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請求以及具體案情,可以將權利人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計算在賠償數額范圍之內。”這個規定和商標相似,但是商標侵權賠償規定明確指出了律師費用是可以作為合理開支的。在實務操作中,律師也會將律師費和調查取證的費用一起計算到合理的費用中去。 七、連續侵權的賠償計算問題 高院規定第23條:“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權利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繼續,在該項專利權有效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關于侵害專利權賠償數額,專利法第60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的《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中規定了以下幾種損失賠償額的確定標準和計算方法:
1.以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是:因侵權人的侵權財產產品在市場上銷售使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的銷售量下降,其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即為專利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用公式表示為:專利權人銷售量減少數×每件產品利潤=賠償數額。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一般包括下列兩種損失:其一,專利產品銷售量下降造成利潤減少的損失。其二,專利產品被迫降價出售的損失。
2.以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作為損失賠償數額,計算方法是:侵權人從每件侵權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即為侵權的所得的全部利潤。用公式表示為:每件產品利潤×侵權人銷售量=賠償數額。這種方法比較適合于侵權產品銷路較廣,且管理比較正常,帳目比較清楚、利潤比較合理的侵權行為人。對于侵權行為人未因侵權行為獲利,或者侵權人自稱未獲利或少報利潤而因帳目混亂,無法查清或根本無帳可查時,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3.以不低于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這種確定賠償數額的標準就是以專利權人合理轉讓在某地區的專利使用費為參照值,向侵權行為追償在同等范圍的地域內侵權造成的損失。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尚未大量投放市場,或者專利權人尚未實施專利技術,或者專利權人已采取普通許可方式將專利技術實施轉讓,而且侵權人的侵權產品為社會所需要,或者侵權產品的銷量不會擠占專利權人的銷售市場或造成銷售量的減少,專利權人不可能提供因其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而侵權人提供的獲得利潤的證據不足的,可采用這種標準確定賠償數額。
4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他計算方法。當事人雙方可以商定用其他計算方法計算損失賠償數額,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需要指出的是,無論以上述哪種標準來確定賠償數額,專利權人的下列費用都應列入賠償范圍:為搜集證明侵權行為的證據所開支的費用,為制止侵權行為、挽回名譽刊登廣告、發表聲明所支付的費用,為請求行政救濟或司救濟所支付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提起侵權訴訟所需的案件受理費、鑒定費、勘察費及其。
相關推薦:
報警叫立案嗎(報警就是立案嗎)
以境外人離婚(現役軍人離婚法規)
知識產權評估是什么(什么是知識產權質押評估)
侵犯外觀專利怎么賠償(被告外觀專利侵權要賠多少)
字體侵權怎么處理(字體侵權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