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商標局的便利化改革,商標注冊流程加速,從2008年的30個月審核周期到2019年的5個月審查周期,十余年的時間,商標注冊的流程時間有了質的飛躍,目前多數企業可以11個月拿到商標證書。那么,下面就來詳細介紹一下商標注冊流程是什么?
商標注冊的具體流程如下:
1、商標名字確定后,準備證件
公司名義注冊可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的掃描件。個人名義注冊可提供身份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掃描件。
2、提交至商標局
申請人準備好證件后,代理機構一般進行整理后和申請人確認,無誤后提交至商標局。
3、商標局形式審查
商標形式審查是指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申請商標注冊的文件、手續是否合乎法律規定,若符合法律規定,審查機構編定申請號,確定申請日,下發《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目前一般1個月左右可以拿到。
4、商標局實質審查
商標實質審查,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商標局速度最近也是比較快,一般情況下5個月左右可以完成。
5、商標局初審公告
商標的初審公告(3個月)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允許其進行商標注冊。
并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審的商標自刊登初審公告之日起三月內沒人提出異議,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三個月內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發放注冊證。
6、商標證書印刷郵寄
商標注冊完成后,商標證書會進行排版印刷,并郵寄至代理機構,一般需要2個月左右的時間。
總之,一切順利的情況下需要11個月時間,但多數情況下商標并沒有那么順利,如:商標實質審查沒有通過,被駁回,進入復審流程;商標公告期有人提出異議,進入異議流程,這樣來說時間就大大增加了。
哪些標志不能作為商標注冊?
1、商標法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2、下列標志,如未經過使用而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征的。
3、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禁止使用: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商標到手后字體可隨意改變嗎?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p>
《商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p>
商標注冊成功后是不能隨意改變字體的,如果申請人必須要改變字體,建議重新注冊新商標。
總之,要做好品牌,首先要保護好品牌,這是在產品以及品牌管理過程中必須要有的過程。如果沒有注冊商標,雖然同樣可以使用商標,但是在品牌成長過程中,很可能被別人搶注,那么在你想到要注冊時就已經來不及了。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商標注冊。商標注冊時間要十二個月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標申請人提出書面的注冊申請后,商標局應當在九個月內審查完畢,并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有人提出異議的,應當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公司注冊商標的費用:一般官費為300元,代理收取的手續費,一般在500-2000之間不等。公司注冊商標的費用:一般官費為300元,代理收取的手續費,一般在500-2000之間不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直接通過網上服務系統辦理的,登錄網上服務系統,選擇“商標注冊申請”,在線填寫提交申請書。
2、申請人在商標注冊大廳自行辦理的,在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3、申請人到商標業務受理窗口辦理的,應通過網上申請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具體以窗口工作人員的要求為準。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中國商標網“代理機構”一欄中。
申請人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會對申請件進行審查。
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以數據電文方式提出的,具體要求詳見中國商標網“網上申請”欄目相關規定。
商標注冊流程大致分為5步:
第一步是確定商標的注冊范圍,并進行預先檢索。商標的注冊范圍要根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列明的類別和商品名稱來選定,選定范圍后,建議進行商標檢索,以評估商標注冊申請是否有被駁回的風險,如果有,可以在申請注冊前及時修改商標。
第二步是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文件。申請文件包括:商標注冊申請書、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資料,委托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提交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第三步是商標局受理并審查。商標局受理后會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人的名稱、地址、商標圖樣、指定商品和服務。實質審查主要審查商標是不是《商標法》規定的禁止注冊和禁止使用的標識、是否與在先申請或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相沖突。
第四步是公告。通過審查的,商標局會予以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在先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在這個期間可以對商標申請提出異議。
第五步是核準注冊。在公告期內沒有人提出異議的,商標局就會核準注冊,并下發《商標注冊證書》。
走完商標注冊的整體流程大約需要12個月左右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五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復審的過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權利的確定必須以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行政機關正在處理的另一案件的結果為依據的,可以中止審查。中止原因消除后,應當恢復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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