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許可
即商標注冊人允許被許可人在規定的地域范圍內使用合同項下的注冊商標。
同時,商標注冊人保留自己在該地區內使用該注冊商標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權利。我們最熟悉的商業品牌加盟代理就是用的這種方式。商標注冊人可以多選擇一些被許可人進行商標授權來獲取收益。
2、排他許可
這種情況也很好理解,商標注冊人只能選擇一位被許可人進行授權,而被許可人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權利。
這種情況下商標注冊人和被許可人的商標使用權是并行的,排他許可只能排除第三方在該地區內使用該商標。如果出現商標侵權行為,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注冊人共同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當商標注冊人不起訴或者怠于起訴時,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提起訴訟。
3、獨占許可
獨占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區內,將該注冊商標只許可給一個人使用,商標注冊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該注冊商標。
這種情況下被許可人相當于“準商標權人”當商標被侵權時,被許可人可以用自己的名義獨立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只有等到許可合同上的時間到期后商標注冊人才能再次使用該商標。
4、商標使用許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58號)第七十一條
違反商標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銷售,拒不停止銷售的,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1、牢牢把握對商品質量的控制
商標的產權價值在于它所享有的聲譽,許可他人使用商標即意味著商標信譽寄附于被許可人的行為和其提供的商品之上。因此使用許可合同中的質量控制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這方面有許多教訓值得注意。青島汽水廠曾是我國八大碳酸飲料生產基地之一,以“嶗山可樂”為代表的產品在市場上很受歡迎。但該廠卻急功近利,貿然許可國內144家企業使用“嶗山”商標, 由于缺乏必要的質量保障措施,導致商品質量急劇下降,直接影響到商標信譽。
后來,盡管該廠負責人屢屢更換,但該廠濫施許可的做法卻一直缺乏有效的控制,從而致使其商標信譽下降,嚴重影響企業生存。以1998年為例,青島嶗山礦泉水有限公司在青島的產品銷售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而娃哈哈純凈水在青島的銷售額則達4,000萬元人民幣。
2、慎重選擇合作伙伴
商品質量控制對于許可人來說,首先要慎重選擇合作伙伴,讓那些生產能力較好、經營管理水平較高且履約能力較強的企業作為被許可人。在授予許可使用權之前,許可人應對被許可人的法人資格、生產能力、管理水平、產品質量等進行考察、測試。達不到與自己產品相同質量標準的不能售與許可證。使用許可合同訂立后,許可人應密切注視被許可人的生產銷售情況,防止被許可人在產品質量、售后服務方面任何有損商標信譽的現象發生。
在合同期限內,許可人都有責任對被許可人的生產過程、工藝制作、產品檢驗和管理等方面實施必要的監督。當被許可人的產品達不到許可使用的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許可人應采取果斷措施以阻止情勢進一步發展,必要時應斷然終止合同,收回商標使用許可權。
3、盡心維護商標權
許可人有義務保證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權的確定性和穩定性,維護被許可人的使用權。具體地說,許可人應保證合同項下的注冊商標真實可靠,是經過商標主管機關審查核準予以注冊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并且該商標仍處于法律保護的有效期限內。
許可人不得在同一地區內和兩個以上的企業簽訂獨占許可使用合同,導致兩個以上的被許可人的使用權發生沖突。在合同有效期間,許可人不應將該注冊商標任意轉讓給第三人,如需轉讓必須向被許可人說明情況,取得被許可人同意或者與被許可人解除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人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維系其商標權利并承擔所需費用,如及時辦理商標續展。對于市場上出現的商標侵權行為,如果是獨占許可、排他許可,可由被許可人提起訴訟,許可人積極參加配合行動。如果是普通許可則由許可人起訴,但被許可人應將有關侵權的事實情況及證據及時告知許可人。
4、監督商標使用不能放松
如何維護商標信譽,防止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失控而損害商標權人的利益,保護消費者權益,是企業商標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對被許可人商標使用進行監督的內容包括:第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必須與注冊商標一致。被許可人使用注冊商標和商標權人自己使用一樣,以核準的注冊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不得任意修改注冊商標的文字和圖形。
同時,被許可人還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在許可使用的商品范圍內進行使用。第二、被許可使用的商品上應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在商標許可使用實踐中,一些被許可使用商標的企業不僅使用許可人的商標,還將許可人的廠名和商品的產地名一起使用。這種行為極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還可能給許可人的企業形象和商業信譽帶來不利影響。
為了防止借商標許可使用而侵害商標權人及消費者正當權益的現象發生,作為許可人的商標權人也應當重視對被許可人商標使用的監督,防止不利于企業名聲和商品信譽的事情發生。
5、商標推廣的成本與所使用而產生的收益之間要匹配
許可人與被許可人,或與多個被許可人之間,合理分擔商標推廣的成本,是商標價值能夠持續增長的基礎。
連鎖經營在商標許可方面,科學地解決了這個問題。通過管理費的收取,連鎖總部負責品牌的維護與推廣,被許可企業在使用的同時,負責本區域內部的推廣,實現了推廣成本的合理分配。
在許可協議中,應該明確劃分商標推廣成本的分擔原則,限制或制止不投入只受益的免費搭車行為,維護其他共同使用人推廣商標的積極性。
你好,商標作為一種知識產權,要想獲得法律保護,就必須要申請注冊,否則隨時使用很有可能會造成侵權。以下是需要注意的方面:
1. 公司商號是否已注冊成為商標?
商號保護范圍:只在注冊地受保護,不受領域限制;
商標:在注冊國受保護,只保護申請類別;
商標和商號的保護范圍不同,保護程度也不一樣;企業商號如果被他人搶注,會影響企業后期的運營,甚至是被要求更名。
2.遠瞻性的商標類別選擇是否均已注冊?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為發展所需,很有可能會從主營領域延伸至其他領域,這就需要企業在申請商標時,具備前瞻性,將主營領域以及后期將要涉足領域的商標類別均注冊下來,以防萬一。
畢竟等到自身的品牌真正強大起來的時候,那時候已經有N雙眼睛盯著你,一旦有遺漏的就會被別人搶注,到時候就后悔莫及了!
3.一定要注冊的商標類別,是否已注冊?
第35類——廣告類被稱為“萬能商標類別”。當年,阿里成功注冊雙十一第35類商標后,要求媒體封殺京東廣告,理由是京東未經允許在廣告語中使用了雙十一字樣,侵犯了阿里的商標權。
因此,但凡只要跟網絡相關的商標,除了選擇注冊經營業務所屬的類別外,有條件的都應該注冊第 35類商標,這樣廣告系列才能更靈活變通。
4.入駐平臺前,是否已提前注冊對應類別商標?
在互聯網發達的今天,小程序、抖音、微信、天貓、淘寶等已經占領了我們的工作與生活,在信息傳播迅速的今天,無論是發布什么樣的狀態和分享,都容易暴露自己,怕的就是沒有法律的盔甲保護,被別人拿去做“文章”。
有鑒于此,提前注冊軟件類、通訊類商標有助于企業保護自己的品牌。
5.是否有進行多類別保護?
保護好主營類別外,還應該對相近類別的商標申請保護,如:棉被與棉被的原材料棉花等。當然,一些有損品牌形象的商標也應該申請保護,將商標的所有權緊握在自己手中,才能防止他人惡意競爭,如東鵬特飲與東鵬馬桶。這樣的品牌形象被用作其他難以言辭的領域,真的消費者看了都會混淆,這樣就會削弱品牌的顯著性。
6.是否有進行自我防御保護?
最近商標界的大佬們都流行“自我山寨”的策略,即注冊跟自己的商標很近似的商標以防被他人注冊,這樣的策略多為很有名氣的企業和土豪企業。如阿里巴巴將阿里爸爸、阿里媽媽、阿里舅舅等都注冊成了商標,以防止他人打擦邊球。
7.是否有建立商標監測體系?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商標在使用過程中,難免被一些有心之人惦記,申請近似商標、傍名牌、抄襲的案例比比皆是。如果商標所有人不能及時了解信息并采取措施,很可能影響企業品牌質量甚至喪失商標所有權。建立監測體系,能有效監測商標動態,幫助企業及時作出回應并采取措施,阻止或打擊侵權行為。
1、 商標 授權又稱 商標許可 ,是指 商標注冊 人通過簽訂商標使用授權合同,授權他人使用其 注冊商標 。被授權者按合同規定從事經營活動(通常是生產、銷售某種產品或者提供某種服務),并向授權者支付相應的費用——權利金;同時授權者給予人員培訓、組織設計、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指導與協助。《 商標法 》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2、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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