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轉讓登記的流程和材料
法律分析:著作權轉讓登記的流程為:提交轉讓登記的申請;相關登記機構進行查詢;登記機構決定進行受理;登記人員進行相關審查;登記完成。
著作權轉讓登記的材料有:合同登記申請表并蓋章;轉讓或專有許可合同并蓋章;轉讓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第二十五條 “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的書面合同”的規定,轉讓著作權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包括如下內容:作品名稱;轉讓權利種類和地域范圍;轉讓價金;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違約責任;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軟件著作權怎么轉移
軟件著作權怎么轉移著作權屬于知識產權的一種,針對其中的財產性權利法律是允許進行轉讓的,但其中的人身性專利,則一般是不能進行轉讓的。對于如何轉讓軟件著作權:1、申請人可以自己辦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登記。2、申請人應當將所提交的申請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補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內容的一致。3、辦理軟件著作權轉讓或專有合同登記可到登記大廳現場辦理。軟件著作權轉讓分為部分轉讓和全部轉讓兩種:1、軟件著作權的全部轉讓,是開發者或其他著作權所有者在著作權保護期內,將軟件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有償全部轉移給他人使用。2、軟件著作權的部分轉讓,是開發者或其他著作權所有者,只將一種或幾種方式使用軟件并獲得報酬的權利轉讓給他人。在這種情況下,使用人在使用作品時,超出合同約定轉讓的使用方式,必須征得開發者或其他著作權所有者許可。軟件著作權中開發者的精神權利是不能轉讓的。轉讓軟件著作權,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
25條
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作品的名稱;(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三)轉讓價金;(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五)違約責任;(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著作權怎么轉讓
著作權轉讓 流程: 1、流程。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制作發放登記證書→公告。 2、所需提交材料。 申請 著作權 合同備案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著作權合同備案申請表; (2)申請人的 身份證 明; (3)申請備案的著作權轉讓或許可使用合同或協議;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樣本; (5)委托他人代為申請時, 代理 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 (6)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7)著作權與相關權利歸屬證明材料。 3、辦理時限。 自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后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后60日內完成補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后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 (2010修正)》 第二十五條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權利 轉讓合同 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 違約責任 ; (六)雙方認為需 要約 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以著作權出質的,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第二十七條許可使用合同和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
著作權如何轉讓
法律主觀:
著作權轉讓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權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移交給他人所有的法律行為。這種轉讓通常可以通過買賣、互易、贈與或遺贈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權的著作權人稱為轉讓人,接受著作權的他人稱為受讓人。與許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轉讓著作權的法律后果是轉讓人喪失所轉讓的權利;受讓人取得所轉讓的權利,從而成為新的著作權人。轉讓著作權俗稱“賣斷”或“賣絕”著作權。在允許轉讓著作權的國家,也只有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轉讓,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不能轉讓的。在有些國家,著作權轉讓必須通過書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權人或他的代理人簽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國家,著作權轉讓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著作權轉讓必然是權能完整的財產權的轉讓,也就是說,無論轉讓出版權,還是轉讓改編權或其他任何一種財產權,都必須將使用、收益、處分的權能一并轉讓。如果受讓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許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轉讓他的權利,這種權能不完整的轉讓實際上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著作權轉讓,而是作品許可使用。著作權中的各種財產權可以分別進行轉讓。例如,將出版權轉讓給出版社,將表演權轉讓給表演團體,將錄制權轉讓給音像公司,將播放權轉讓給廣播電臺,等等。即使是單獨一種財產權,也可以根據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別轉讓給不同的人。例如,轉讓人將翻譯權中的法文版翻譯權轉讓給甲出版社,將英文版翻譯權轉讓給乙出版社,將德文版翻譯權轉讓給丙出版社,等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七條
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九條
許可使用合同和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
相關推薦:
商業秘密如何保護(商業秘密保護措施包括哪幾種)
商標申請有什么注意事項(商標注冊申請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競業限制的人員有哪些(競業限制包括哪些人)
商業秘密保護的原因(商業秘密保護的必要性是什么)
商標搶注的目的作用(商標搶注的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