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轉讓的規定有哪些呢?商標權是可以通過轉讓的方式更替主人,不少人也通過轉讓商標權而獲得了一定的經濟價值,特別是知名的商標權很值錢,但商標權并不是一轉讓就馬上生效。
商標權轉讓的法律規定
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權轉讓
商標權轉讓,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其因注冊商標產生的商標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轉讓人保證自己是商標的所有人,說明在簽約前曾向哪些人發放過何種類型的商標使用許可,以及原使用許可合同中對商標權所有人之義務的規定。
商標權是一種無形資產,具有經濟價值,可以用于抵債,即依法轉讓。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可以轉讓,轉讓注冊商標時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在轉讓商標權時,應當按照《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的要求,委托商標評估機構進行商標評估,依照該評估價值處理債務抵償事宜,而且,要及時向商標局申請辦理商標轉讓手續。
商標權保護期限
商標權保護的期限是指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期限。我國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可以續展;商標權的續展是指通過一定程序,延續原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使商標注冊人繼續保持其注冊商標的專用權。
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注冊經核準后,予以公告。
商標權轉讓的生效時間是如何計算的?
1、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2、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
3、《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辦理商標轉讓申請須提交哪些文件?
1、《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2、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托書》;
3、受讓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如果委托專業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托機構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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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風險襪子商標轉讓商標轉讓申請許多朋友經常會被這樣的問題所困擾。那就是商標所有權是否可以轉讓。其實這個問題并沒有大家想象中那么復雜,只要你好好閱讀下面的文章,相信你就能夠在其中找到關于這個問題的答案。今天,知識產權整理了以下內容為你答疑解惑,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商標所有權可以轉讓。第一,商標權是有期限的,因此,在訂立商標權轉讓合同與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之前,應先審查作為合同標的的商標專用權是否還在其有效期內,有效期還有多長,是否辦理了注冊商標續展手續等。這是為了防止某些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等將已不受法律保護的商標,即沒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轉讓給他人或許可他人使用,欺騙對方。第二,商標權轉讓必須按著法律規定的方法、程序進行、不得自行轉讓。
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許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并由商標局予以公告。
常見問題:如何辦理商標轉讓?商標轉讓注意事項
在簽訂商標權轉讓與使用許可合同時,應審查對方是否具有相應資格,即是否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按照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對等原則可以成為商標權轉讓與使用許可合同的主體。對于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人,相對人不得與之簽訂商標權轉讓與使用許可合同;如果簽訂手續已辦理完畢,則該合同應為無效合同或視為根本未成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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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10年到期續費多少錢商標權轉讓購買商標權商標轉讓指的是商標權利人將商標所有權轉讓給他人,其方式可以是買賣,也可以是以商標出資或者是贈送等,轉讓的商標包括已經取得注冊的也包括已經申請但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
注冊商標轉讓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關于商標轉讓的手續,《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
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商標局核準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后,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未一并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辦理商標轉讓,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注冊商標的轉讓,在轉讓人與受讓人簽訂《轉讓協議》后,還需共同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核準,只有在商標局核準轉讓以后,受讓人才正式取得商標專用權;
2、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否則,商標局將視為放棄轉讓申請;
3、商標局受理轉讓申請后,對于符合法律規定,予以核準,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則將不予核準。實踐中,一些企業與他人簽訂《商標轉讓協議》,把轉讓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標或者拿到對方的《商標注冊證》以后,就不去辦理商標轉讓核準手續了。
沒有取得商標局的轉讓核準手續,等于該商標所有權仍在轉讓人的名下,在法律上轉讓人仍是該商標的專用權人,受讓人并沒有取得法律認可的商標所有權,因此,我們強調,在訂立《商標轉讓協議》之后,一定要去辦理商標轉讓申請,并取得商標局核發的《注冊商標轉讓證明》,否則,對受讓人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法律風險。
申請商標轉讓核準的程序?
1、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交《轉讓申請》(采用商標局固定格式并且由雙方蓋章簽字)、轉讓人及受讓人身份資料、轉讓協議(如果是以商標出資,則需要出資協議,商標價值評估報告等)需要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要提供委托書、資料為外文的需翻譯成中文;
2、商標局受理后將進行審查,主要審查內容為:轉讓人是否商標權人,是否有權出讓商標;轉讓商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質押且未取得質押權人同意,是否存在許可使用的備案,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權力部門的查封等強制措施;是否符合“一并轉讓原則”;是否存在不良影響;此外,轉讓方如果是國有企業的話,商標轉讓可能涉及到國有資產的處理,還需要特別的審批手續;
3、商標局審查結束,如果同意轉讓,將頒發《商標核準轉讓證明》并予以公告,原《商標注冊證》并不會更名,受讓人如果需要更名的話,需要申請補發一個新的《商標注冊證》,但是,商標權在《商標核準轉讓證明》并予以公告就正式轉移到受讓人名下了。如果不同意轉讓,商標局將書面告知,轉讓人及受讓人可以就此向北京市一中級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企業購買商標時需要規避哪些法律風險?
購買商標,流程中的簽字、蓋章、做登記是保障,一定不能少:
1、商標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
2、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
3、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登記證;
4、商標轉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
5、商標注冊證書/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6、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一份。在購買商標的期間,不是做好這幾項就能防止風險的。
買方也要做好下列審核確認工作:
1、要確認商標所有者是否還存在?商標所在企業是否已經注銷?如果是個人,個人是否已經死亡。如果企業注銷或個人死亡已滿一年,那商標的所有權便消失了,這樣的商標是不能購買的。因此,轉讓中所作的聲明公證便是確認所有人是否還存在的更好方法。
2、確認商標的狀態和商標所處的注冊階段。有些商標是在初審公告期、公眾異議期、復審期間等,會嚴重影響商標受讓后的價值評估。商標代理機構一般不建議購買這樣的商標,因為這種狀態的商標不能保證能夠成功轉讓到買方名下,或者說將會處于權利不穩定狀態。但是,如果買方看中了該商標,商標代理人也會根據情況進行建議,價格也會有所不同,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不同的建議。
3、確認商標是否許可他人?是否被質押?這些情況更好委托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確認,確認商標在轉讓之前是否已經許可他人使用,并且時間尚未到期,或商標在轉讓前已經被質押抵債或已經被轉讓。
商標權轉讓有哪些規定?商標權可以通過轉讓交替主人,很多人也通過轉讓商標權獲得了一定的經濟效益,尤其是知名商標權非常有價值,但商標權一轉讓就不會立即生效。
轉讓商標權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并共同向商標局提交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注冊商標的產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同時轉讓在同一商品上注冊的相似商標,或者在相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相似商標。
商標局不予批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以便容易引起混淆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
注冊商標轉讓經批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權轉讓
商標權轉讓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其因注冊商標產生的商標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轉讓人應當保證自己是商標所有人,并在簽訂前向誰發放了哪些類型的商標使用許可證,以及原申請許可合同中對商標所有人義務的要求。
商標權是一種具有經濟效益的無形資產,可以用于抵消,即依法出讓。根據《商標法》,商標可以轉讓。轉讓注冊商標時,轉讓人應當與受讓人簽訂轉讓合同,并共同向商標局提交申請。
在轉讓商標權時,應委托商標評估機構根據《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的要求進行商標評估,根據評估價值解決債務抵付問題,并及時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轉讓手續。
商標保護期限
商標權保護期是指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期。我國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注冊審批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后可以續展;商標權續展是指商標注冊人通過一定程序,保持原注冊商標的有效期,保持其注冊商標的專利權。
我國《商標法》要求,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必須正常使用的,必須在到期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期限為十年。續展注冊經批準后,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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