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文獻主要是指?
問題一:標準文獻的主體是什么專利文獻這主要是指什么 作者,題名,期刊名,期刊時間
問題二:什么是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是實行專利制度的國家及國際性專利組織在審批專利過程中產生的官方文件及其 出版物的總稱。早期專利文獻稱專利證書或發明專利證書,它是授予發明人獨占的法律文件。專利說明書, 即對發明的描述,包括對要求獲得獨占權的描述,在當時僅僅作為該法律文件中的一部分。 現代專利文獻,根據其不同功能,分為三大類型:一次專利文獻,二次專利文獻,專利分類資料。 一次專利文獻,即詳細描述發明創造具體內容及其專利保護范圍的各種類型的專利說明書。 二次專利文獻為刊載文摘或專利題錄、專利索引的各種官方出版物,如:專利公報、年度索 引等。
問題三:專利文獻檢索的類型 現代專利文獻可分為三大類型:一次專利文獻、二次專利文獻、專利分類資料。一次專利文獻是指各種形式的專利說明書。二次專利文獻,即刊載專利文獻、專利題錄、專利索引以及各種專利事務的專利局官方出版物,主要指專利公報及專利索引。專利分類資料是用于按發明技術主題分類和檢索一次專利文獻的工具,即專利分類表及分類表及分類表索引等。 專利說明書是專利文獻的主體,其主要作用,一是公開技術信息;二是限定專利權的范圍。任何專利信息用戶在檢索專利文獻時,最終要獲取的也是這種全文出版的專利文件。只有在專利說明書中才能找到申請專利的全部技術信息及準確的專利權保護范圍的法律信息。各國專利說明書的內容已逐漸趨于一致,并形成了固定的格式,一般可由三部分級成:(1)扉頁(Front Page)─專利文獻著錄項目專利文獻著錄項目包括全部專利信息的特征,有表示法律信息的特征,如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公開日期、審查公告日期、批準專利的授權日期等;有表示專利技術信息的特征,如發明創造的名稱、發明技術內容的摘要,以及具有代表性的附圖或化學公式等。對享有優先權的摘要,以及具有代表性的附圖或化學公式等。對享有優先權的申請,還有優先權的申請日、申請號及申請國等內容。為便于公眾識專利文獻著錄項目,也為便于計算機管理,巴黎聯盟專利局間情報國際合作委員會(ICIREPAT)為專利文獻著錄項目制定了統一代碼(INID)。這種代碼由圓圈或括號所括的兩位 *** 數字表示,現介紹如下:(10)文獻標志(11)文獻號(或專利號)(12)文獻類別(13)公布專利文獻的國家或機構(20)國內登記項目(21)專利申請號(22)專利申請日期(23)其他登記日期(24)所有權生效日期(30)國際優先權案項目(31)優先申請號(32)優先申請日期(33)優先申請國家(40)公布日期(41)未經審查和尚未批準專利的說明書,向公眾提供閱覽或接受復制日期(42)經審查但尚未批準專利的說明書,向公眾提供閱或接受復制日期(43)未經審查和尚未批準專利的說明書出版日期(44)經審查但尚未批準專利的說明書出版日期(45)經審查批準專利的說明書出版日期(46)專利申請中權利要求的出版日期(47)已批準專利的說明向公眾提供閱覽或復制的日期(50)技術情報項目(51)國際專利分類號(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縮寫成Int. cl),右上角的 *** 數字代表 >的版本,如Int. cl 代表第五版。(52)本國專利分類號(53)國際十進制分類號(54)發明題目(55)關鍵詞(56)已發表過的有關技術水平的文獻(57)文摘及專利權項(58)審查時所需檢索學科的范圍(60)其他法定的有關國內專利文獻的參考項目(61)增補專利(62)分案申請(63)繼續申請(64)再公告專利(70)與專利文獻有關的人事項目(71)申請人姓名(或公司名稱)(72)發明人姓名(73)受讓人姓名(或公司名稱)(74)律師或代理人的發明人姓名(75)同是申請人的發明人姓名(76)既是發明人也是申請人和受讓人的姓名(80)國際組織有關項目(81)專利合條約的指定國(82)選定國(84)EPO指定國(86)國際申請著錄項目,如申請號、出版文種及申請日期(87)國際專利文獻號、文種及出版日期(88)歐洲檢索報告的出版日期(89)相互承認保護文件協約的起源國別及文件號上述代碼的統一使用,使專利文獻的著錄實現了國際統一化標準。(2)發明內容(包括權利要求)一般有以下幾部分:a.發明背......>>
問題四:狹義專利文獻是指專利說明書嗎 專利說明書,包括著錄項目、摘要、權利要求、說明書和附圖
問題五:我國出版的專利文獻主要有哪幾項內容 專利文獻是包含:已經申請或被確認為發現、發明、實用新型和工業品外觀設計的研究、設計、開發和試驗成果的有關資料,以及保護發明人、專利所有人及工業品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注冊證書持有人權利的有關資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總稱。
從狹義上講是指:由專利局公布的專利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
從廣義上講還包括專利文獻說明書摘要、專利公報以及各種檢索工具書、與專利有關的法律文件等。
概括地說,專利文獻是各國專利局及國際性專利組織在審批專利過程中產生的官方文件及其出版物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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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六:專利權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
排他性,也稱獨占性或專有性。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享有獨占或排他的權利,未經其許可或者出現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則即構成侵權。這是專利權(知識產權)最重要的法律特點之一。
時間性
時間性,指法律對專利權所有人的保護不是無期限的,而有限制,超過這一時間限制則不再予以保護,專利權隨即成為人類共同財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
地域性
地域性,指任何一項專利權,只有依一定地域內的法律才得以產生并在該地域內受到法律保護。這也是區別于有形財產的另一個重要法律特征。根據該特征,依一國法律取得的專利權只在該國領域內受到法律保護,而在其它國家則不受該國家的法律保護,除非兩國之間有雙邊的專利(知識產權)保護協定,或共同參加了有關保護專利(知識產權)的國際公約。
權利
(一)實施許可權
它是指專利權人可以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技術并收取專利使用費。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二)轉讓權
專利權可以轉讓。轉讓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三)標示權
它是指專利權人享有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問題七:文獻資料包括哪些?專利和期刊文獻有什么區別 a.主要責任者(專著作者、論文集主編、學位申報人、專利申請人、報告撰寫人、期刊文章作者、析出文章俯者)。多個責任者之間以“,”分隔,注意在本項數據中不得出現縮寫點“.”。主要責任者只列姓名,其后不加“著”、“編”、“主編”、“合編”等責任說明。b.文獻題名及版本(初版省略)。c.文獻類型及載體類型標識。d.出版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e.文獻出處或電子文獻的可獲得地址。f.文獻起止頁碼。g.文獻標準編號(標準號、專利號……)。文獻類型標識 M C N J D R S P(2) 對于專著、論文集中的析出文獻,其文獻類型標識建議采用單字母“A”;對于其他未說明的文獻類型,建議采用單字母“Z”。電子文獻類型標識 DB CP EB(4) 電子文獻的載體類型及其標識[文獻類型標識/載體類型標識]如: [DB/OL]――聯機網上數據庫(database online)[DB/MT]――磁帶數據庫(database on magnetic tape)[M/CD]――光盤圖書(monograph on CD-ROM)[CP/DK]――磁盤軟件(puter program on disk)[EB/OL]――網上電子公告(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online)
問題八:專利是什么意思 專利的概念和特點
專利一詞經常出現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它通常有三種不同的含義:
第一,是指專利權。從法律角度來說,專利通常指的是專利權。所謂專利權,就是指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獨占權。需要注意的是,專利權不是在完成發明創造時自然而然產生的,而是需要申請人按照法律規定的手續進行申請,并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審批后才能獲得的。
第二,是指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如“這項技術是我的專利”這句話中的“專利”就是指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
第三,是指專利文獻。是指各個國家專利局出版發行的專利公報和專利說明書,以及有關部門出版的專利文獻。記載著發明的詳細內容和受法律保護的技術范圍的法律文件。我們所說的“檢索專利”就是指查閱專利文獻。
專利同其他知識產權一樣,具有三大特點:獨占性、地域性、時間性。
(一)獨占性
獨占性是指對同一內容的發明創造,國家只授予一項專利權。被授予專利權的人享有獨占權利,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關于專利獨占性的威力,這里舉一案例。美國人哈羅德 . 蘭斯伯格發明了靜電噴漆工藝,在許多國家申請了專利,并取得了專利權。由于應用這項專利技術可節省近一半的油漆,而且產品著漆均勻、光潔美觀,經報刊宣傳后,各國企業紛紛仿造。蘭斯伯格以專利權為武器,在美國和其他國家提出專利侵權訴訟,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由于有專利權保護,他均獲勝訴,擊敗了美國福特汽車公司、通用汽車公司等大企業,僅在美國就獲得 400 萬美元賠償額。他到日本,有 400 家侵權企業排長隊來交賠償費。
(二)地域性
地域性,即空間限制性,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或該地區才有效,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因此,一件發明若要在許多國家或地區得到法律保護,必須分別在這些國家或地區申請專利。
(三)時間性
專利權的時間性是指專利權有一定的期限。各國專利法對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限都有自己的規定,計算保護期限的起始時間也各不相同。我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超過法定期限或因故提前失效,任何人可自由使用。目前全世界已公開和批準的專利申請中,已失效或保護期滿的專利約有 3000 萬件,已成為全世界的公共財富,大家可以無償使用。
專利的種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
專利文獻的特點
專利文獻的特點如下:
1、數量巨大,內容廣博,集專利技術法律經濟信息于一體
2、傳播最新技術信息
3、完整而詳細揭示發明創造內容
4、格式統一規范,高度標準化,具有統一的分類體系
專利文獻介紹:
專利文獻所涉及的對象是申請或批準為專利的發明創造,即“已經申請或被確認為發現、發明、實用新型和工業品外觀設計的研究、設計、開發和試驗成果"而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都須經過專利局的審批。專利文獻是關于申請或批準為專利的發明創造的資料。
它既有關于“發現、發明、實用新型和工業品外觀設計的研究、設計、開發和試驗成果”等技術性資料,又有關于“保護發明人、專利所有人及工業品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注冊證書持有人權利”的法律性資料,而這些資料是在專利審批過程中產生的文件。
專利文獻所包含的資料有些是公開出版的,有些則僅為存檔或僅供復制使用。因此,專利文就是上述各種資料及其出版物的總稱。
該教程還進一步指出:“專利文獻按一般的理解主要指各國專利局的正式出版物。”即專利文獻主要是指實行專利制度的國家及國際專利組織在審批專利過程中產生的官方文件及其出版物的總稱。
WIPO標準ST.10中說明:術語“專利文獻”包括發明專利、植物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發明人證書、實用證書、實用新型、增補專利、增補發明人證書、增補實用證書及其所公布的申請。
也就是說,按一般理解作為公開出版物的專利文獻主要有:各種類型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及植物專利說明書,各種類型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及植物專利公報、文摘、索引以及有關的分類資料。
完整的專利文獻包括哪些
完整的專利文獻包括哪些廣義包括專利申請書、專利說明書、專利公報、專利檢索工具以及與專利有關的一切資料;狹義僅指各國(地區)專利局出版的專利說明書或發明說明書。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是包含已經申請或被確認為發現、發明、實用新型和工業品外觀設計的研究、設計、開發和試驗成果的有關資料,以及保護發明人、專利所有人及工業品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注冊證書持有人權利的有關資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總稱。
特點:
1、內容新穎,出版迅速;
2、涉及技術領域廣泛,實用性強;
3、具有法律效力;
4、技術工作具有單一性和保守性;
5、重復量大。
專利文獻名詞解釋
專利文獻名詞解釋如下:
1、專利申請人: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等專利權申請人。
2、發明:指以創造性的思想為基礎通過加以實施來解決技術問題,從而達到的某種新性質的一種方案。
3、實用新型:指一種對現有產品、裝置或者制品進行改進,降低成本、提高功能、增加使用價值等方面結構上的創新。
4、外觀設計:指針對產品形狀、圖案、色彩兩個或以上方面進行創新的設計。
5、發明人: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創造者或共同創造者。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機構法人。
6、權利要求:專利申請的核心部分,列明了專利權的要求范圍,形式通常為“權利要求書”,是專利保護范圍的最終判定依據。
7、說明書:專利申請中逐字逐句地揭示技術方案的詳細說明。說明書以“摘要”、“技術領域”、“背景技術”、“實施例”等為主要組成部分。
8、專利權:指專利法賦予專利申請人或權利人的獨占性利益,即在一定期限內,獨占使用、許可使用、轉讓或者授權他人使用自己專利上的知識產權納入法律保護的范疇。
9、專利檢索:通過檢索已公開的專利申請或授權專利的相關信息,以了解某一技術領域當前的技術水平、技術發展趨勢以及自己的研究成果是否存在現有的同類技術解決方案等。
10、公開日: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專利被公開的日期,表示專利申請公開已經完結,向社會公布信息,包括申請號、文獻狀態、申請內容等。
11、專利授權日:專利審查結束并確定授權的日期,專利在授權后方可獲得專利權利,并被視為技術成果。
12、專利代理人:對專利法律事務具備資格,可以代理專利申請、專利保護期間和訴訟等方面具有法官資格的人。
13、專利侵權:未經專利權人授權或許可,在專利權保護期內對實施、制造、銷售、許可等手段侵犯了他人專利權利,違反了專利法的規定。
14、專利無效宣告:當他人感覺已存在的專利權利不符合法律要求而影響其利益時,可以向專利局提出專利無效宣告,并提交相關證據,以期達到撤銷該專利權或者收窄專利權范圍的目的。
15、專利技術轉讓:指將專利權許可或者轉移給他人,讓其具備使用權、轉讓權、轉授權、確認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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