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被侵權要怎么處理 盡快的進行維權,維權途徑有: 1、行政維權 通過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專利權糾紛,較之訴訟來說,手續簡便,方式靈活,況且專利管理機關有一批既有較強專業知識,又熟悉法律的執法人員,所以處理起來直接快捷,有利于糾紛的盡快解決。有的侵權人為了拖延時間,隨便找個理由,向專利局提出撤銷專利權或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宣告無效請求,這時人民 法院 必須中止案件的審理,等待專利局或復審委員會的結果。所以案件有時一拖就是幾年,產品從暢銷都變成不好銷。但是作為專利管理機關,在分析請求人提出的證據以后,認為證據不足的,可以不中止審理。所以對于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 專利侵權 糾紛,通過行政處理更顯其優勢,當然經過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后,當事人不服,也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訴訟維權 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程序解決是一般解決 民事糾紛 的辦法,其長處在于人民法院的判決、調解書具有直接的 強制執行 效力。但是通過訴訟解決專利糾紛,也存在著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如專利侵權糾紛往往涉及專業技術問題,法院要請專家咨詢,請專家鑒定評議,所以,訴訟時間經常拖得太長,當事人耗盡精力,也不利于專利技術的實施利用,盡快轉化為生產力。 維權方法 1、收集證據、核查事實 一項專利權是否被他人侵犯,首先要查明是否有已構成侵權的事實,這些事實完全要靠證據來證明。因此,及時、全面地收集有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證據主要是物證和書證。 物證——主要是侵權產品。侵權產品是十分重要的證據,而且它的取得也并不困難。 書證——一般應包括兩個部分: 其一,證明專利權人有專利權,如:專利證書、 專利申請 文件、專利實施許可或專利權轉讓合同書等; 其二,證明侵權方實施了侵權行為,如:侵權方與他人的訂貨合同或轉讓合同、銷售發票或銷售產品說明書,技術對比文件等等。 2、侵權警告 通過收集證據、核查事實,認為侵權成立的情況下,可以在提起專利訴訟前向侵權方發侵權警告。 侵權警告一般應寫明以下內容: (1)專利權人的專利號,專利的主要權項內容; (2)對方的產品或方法侵害了該專利權,希望中止或禁止對方制造、銷售和使用的行為; (3)希望對方于何時就此作出答復; (4)如果對方不作答復,專利權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3、起訴時機的選擇 實踐中,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往往一發現有侵權行為出現,便立即提起侵權訴訟,而在訴訟中又常常因為證據不足,或自己的專利不具備專利性,或對方根本不侵權,給自己造成被動以至釀成更大損失。因此,起訴一定要慎重,要選擇好時機。 根據 專利法 的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專利權人只要在這兩年的訴訟時效內起訴即可,并不都是越早越好。 在許多情況下,專利產品的出現并不影響專利權人的經濟效益,此時,專利權人不必急于提起訴訟,而應當把訴訟前的準備工作盡量作充分。只有在該專利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獨占市場,且市場需求量又不大或者產品屬時令產品、季節性很強時,及時起訴才是必要的。 以上就是網小編為您總結的關于“發明專利被侵權”的相關法律知識。如果專利權人有絕對勝訴的把握,又擔心侵權方會因提起訴訟而轉產、改行、毀滅證據、藏匿財產,可以在起訴的同時提出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請,以有利于案件審結后判決的執行。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歡迎在本網進行 律師咨詢 。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
1、發警告函對于侵權行為和后果不是很嚴重,涉嫌侵權企業不是太大,權利人可以以發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對方,要求其停止侵權。
2、以賠償為目標如果涉嫌侵權行為給權利人造成了較大損失,權利人準備以獲得賠償為目標起訴侵權人的話,在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對方發送警告函之前,應主動、充分地準備侵權證據以及自身受到損失或對方獲得利益的證據,為以后在法院訴訟過程中做好準備,占據優勢地位。
3、以訴訟促和談權利人有時候向法院提起訴訟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得到法院的一紙判決,而是為了與涉嫌侵權人進行和談,彌補因其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權利人在雙方的談判之前應明晰自己的底線,同時,也應該盡量調查清楚對方的底線,以便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以訴訟清市場很多時候權利人從訴訟中很難得到足額的賠償,但如果不提起訴訟,侵權行為將蔓延,權利人的市場份額將受到極大影響,所以權利人不得不提起訴訟以奪回正品的市場份額。例如一個奢侈品品牌,可以容忍做工低劣的假冒品在集貿市場以白菜價出售,但決不接受高仿品在酒店和商城內銷售,因為前者的消費群體不是權利人的目標群體,而后者極有可能分流了權利人的目標客戶。因此,權利人即使不能從個案中獲得足額的賠償,亦將采取法律措施,甚至不惜采取刑事措施來維護其市場份額。
5、以訴訟促合作有時,權利人要求涉嫌侵權人停止侵權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不是真的要求其停止使用權利人的知識產權,而是以此為平臺,促使對方與權利人和談或調解,進而雙方達成合作意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衍生問題:
知識產權侵權有哪些處罰
(一)假冒注冊商標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四)假冒專利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