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的限制有哪些?
專利權的限制有哪些?
正確答案:對專利權的限制主要包括三種形式:1、計劃許可2、強制許可3、不視為侵權行為
專利法對專利權有哪些限制
對專利權的限制是:1、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前述期限屆滿,專利權終止,不得延展;2、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或出于公益、健康目的等情形下,有權對相應的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實施強制許可;3、其他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第五十四條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第五十五條為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制造并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
專利權的限制
專利權的限制專利權限制是指專利法允許第三方在法定情況下,可以不經專利權人的許可而實施其專利,且其實施行為并不構成侵權的一種法律制度。專利法保護專利權人的獨占權,但是,為了平衡專利權人與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利益,各國專利法都在不同程度上對專利權人的權利作了限制性的規定。
【法律分析】
根據專利法第63條的規定,下列情形不被視為侵犯專利權:
1、先用權人的實施
專利法規定,在專利申請日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并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的,不視為侵權。先用權的成立條件是:(1)實施行為人在他人取得專利權的專利申請日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準備;(2)實施行為人所實施的發明創造,或者是行為人自行研究開發或者設計出來的,或者是通過合法的受讓方式取得的;(3)在他人就相同的發明創造取得專利權之后,實施行為人只能在原有范圍內制造或者使用。
2、專利權的用盡
專利權人自己制造、進口或者許可他人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后,任何人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不再需要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或者授權,不構成侵權。這意味著,專利權人只對專利產品的首次銷售享有專有權,對已被首次銷售的專利產品不具有再銷售或者使用的控制權或支配權。
3、為科學研究和實驗目的的使用
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目的而使用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不構成專利侵權。
4、臨時過境
臨時通過我國領域、領水或領空的外國的海陸空運輸工具為其自身需要而使用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機械裝置和零部件的,無須得到我國專利權人許可,不構成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二條 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的規定處理使用費問題。付給使用費的,其數額由雙方協商;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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