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不管只開公司還是做生意,為了之后的長久發展的經營下去。在經營過程中對于公司產品都有名稱在設立的時候都會進行注冊,這也是跟公司在注冊名稱一樣有一定作用。但是商標是有一定時效性的,快過期的時候如果還想繼續沿用之前就需要續展。一、商標續展流程及費用商標續展流程:(一)準備申請書件1、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2)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4)注冊證復印件(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2、具體說明(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注冊申請書1份。(3)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4)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5)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被異議的商標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因此,尚處在異議、異議復審、異議復審訴訟中的商標,已到商標續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商標局將根據異議、異議復審或訴訟的最終結果決定是否核準續展,如商標最終被不予核準注冊,商標局將對續展申請不予核準,申請費用可以辦理退還。(二)提交申請書件1、直接辦理的,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商標續展流程(三)繳納續展規費每件續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費2000元。如果是在寬展期內提交續展注冊申請的,還需繳納500元的延遲費。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費。商標續展費用:如果是在商標期滿前12個月續展,商標續展注冊費用是2000元,如果是在商標期滿后6個月內(也叫寬展期)需多繳500元官費,即2500元官費。如果你需要委托代理機構代理辦理,還需交一定的代理費用的,代理費用根據各代理機構的資質水平及服務質量等不同而不同,一般在500-1000元內。二、商標續展權的含義續展權是指商標權人在其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依法享有申請續展注冊,從而延長其注冊商標保護期的權利。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三、商標續展申請被駁回怎么辦續展商標注冊申請經過商標局的審查核準后,原《商標注冊證》被加注發還,并予以公告。但如有商標法律規定不應予以續展的情形,商標局將作出駁回決定。對商標局駁回續展注冊申請不服的,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將《駁回續展復審申請書》一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同時附送原《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和駁回通知,并繳納評審費。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終局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終局決定核準續展注冊的,移送商標局辦理續展手續。希望上文的商標續展流程及費用、商標續展權的含義以及商標續展申請被駁回怎么辦的內容會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商標續展費用官方標準是多少商標續展費用官方標準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商標續展的注意事項: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建議咨詢專業的意見,詢問華律網的專業律師來處理,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和合法權益,保護你的利益不受傷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關的法條解決。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屆滿十年后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
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申請續展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條注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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