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專利是哪些
國防專利的含義: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有關國防事項的發明創造,專利權人依法享有國防專利的獨占實施權的一種特殊的專利權,且國防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二十年。
【法律依據】
《國防專利條例》第二條國防專利是指涉及國防利益以及對國防建設有潛在作用需要保密的發明專利。第三條國家國防專利機構(以下簡稱國防專利機構)負責受理和審查國防專利申請。經國防專利機構審查認為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予國防專利權。國務院國防科學技術工業主管部門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以下簡稱總裝備部)分別負責地方系統和軍隊系統的國防專利管理工作。第四條涉及國防利益或者對國防建設具有潛在作用被確定為絕密級國家秘密的發明不得申請國防專利。國防專利申請以及國防專利的保密工作,在解密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第五條國防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
絕密級的實用新型能否申請國防專利
第一條
為了保護有關國防的發明專利權,做到既確保國防秘密又便利發明的推廣應用,促進國防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應國防現代化建設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防專利是指涉及國防利益以及對國防建設有潛在作用需要保密的發明專利。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國防科工委)設立國防專利局。國防專利申請,統一由國防科工委國防專利局(以下簡稱國防專利局)受理和審查;經國防專利局審查認為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由中國專利局授予國防專利權。
第四條
絕密級涉及國防利益的發明不得申請國防專利。國防專利局受理的國防專利申請,在受理、審查、復審、授權、轉讓、實施、調處糾紛和訴訟的過程中,在未解密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五條
國防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十五年,自申請日起計算。
第六條
在國防專利權保護期限內,由于情況變化不需要繼續保密的,國防專利局有權作出及時解密決定。被授予國防專利權的單位或者個人(以下統稱國防專利權人)對其國防專利可以根據情況的變化隨時請求解密。凡請求解密的,應當提出解密請求書送交國防專利局審查決定;屬于全民所有制單位的,還應當附送原確定密級機關的意見的文件副本。國防專利局應當將解密的決定在該局出版的《國防專利內部通報》上刊登,并通知國防專利權人,同時報告中國專利局,將該國防專利轉為普通專利。
第七條
國防專利權終止后需要要延長保密期限的,屬于全民所有制單位的,由原確定密級的機關作出決定,通知國防專利局;屬于集體所有制單位或者個人的,由國防專利局作出決定。延長保密期限的決定,應當在《國防專利內部通報》上刊登。
第八條
國防專利申請權和國防專利權可以向國內的中國單位和中國公民轉讓。轉讓國防專利申請權或者國防專利權的,屬于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必須經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屬于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個人的,必須經國防專利局批準。向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轉讓國防專利申請權或者國防專利權的,必須向國防專利局提出轉讓請求書,由國防專利局報國防科工委批準。
第九條
禁止向國外的單位或者個人轉讓國防專利申請權和國防專利權。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將其在國內完成的涉及國防利益或者對國防建設有潛在作用需要保密的發明向外國申請專利的,必須首先向國防專利局申請國防專利,然后向國防專利局提出向外國申請專利的請求書,由國防專利局報國防科工委批準后,方可進行。
編輯本段第二章 國防專利的申請、審查和授權
第十一條
申請國防專利的,應當向國防專利局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申請人應當按照國防專利局規定的要求統一格式撰寫申請文件,并親自送交或者經過機要交通系統送交國防專利局,不得按普通函件郵寄。國防專利局收到國防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
第十二條
國防專利局定期派人到中國專利局查看普通專利申請,發現其中有涉及國防利益或者對國防建設有潛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在取得中國專利局同意后抽出轉為國防專利申請,并通知申請人。
第十三條
授予國防專利權的發明,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在國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出版物上發表過、在國內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由他人向國防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在申請日以后獲得國防專利權。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第十四條
申請國防專利的發明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一)在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各部門舉辦的內部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ǘ┰趪鴦赵焊鞑课?、中國人民解放軍各部門召開的內部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三)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有上述情形的,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時聲明,并自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五條
國防專利局對國防專利申請進行審查后,認為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者對其申請文件進行修改、補正。申請人在自申請日起六個月內或者在對審查意見通知書進行答復時,可以對其國防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主動進行修改。
第十六條
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補正后,國防專利局認為仍然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應當予以駁回。
第十七條
國防專利局設立國防專利復審委員會,該委員會由有經驗的技術專家和法律專家組成,其主任委員會由國防專利局局長兼任。
第十八條
國防專利申請人對國防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防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國防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并作出決定后,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對國防專利復審委員會駁回復審請求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國防專利申請經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或者駁回后經過復審認為不應駁回的,由中國專利局作出授予國防專利權的決定,并委托國防專利局頒發國防專利證書,同時應在中國專利局出版的專利公報上公布該專利的申請日、授權日和專利號。國防專利局應當將該國防專利的有關事項予以登記,并在《國防專利內部通報》上刊登。
第二十條
國防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國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都可以向國防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宣告該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請求。因請求宣告國防專利權無效需要查閱說明書的,應當提出請求書,并附具主管部門的證明,經國防專利局核準后查閱。
第二十一條
國防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宣告國防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請求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后,通知請求人和國防專利權人。宣告國防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國防專利局應當予以登記并在《國防專利內部通報》上刊登,中國專利局應當在專利公報上公布。當事人對國防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國防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或者維持國防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人民法院起訴。
編輯本段第三章 國防專利的實施
第二十二條
國防專利權被授予后,國防專利局應當將該國防專利有關文件副本及時送交國務院有關部委或者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關部門。收到文件副本的,應當在四個月內就該國防專利的實施提出書面意見,通知國防專利局。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有關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關部門,有權指定所屬單位實施本系統內的國防專利;指定實施本系統以外的國防專利的,應當向國防專利局提交請求書,經國防專利局報國防科工委批準后實施。 國防專利局對國防專利的指定實施予以登記,并在《國防專利內部通報》上刊登。
第二十四條
實施國防專利的單位必須與國防專利權人訂立書面實施合同,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向國防專利權人支付費用,并報國防專利局備案,實施單位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單位實施該國防專利。
第二十五條
國防專利權人,凡承擔國防科研、生產、試驗任務的,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實施其國防專利;凡未承擔國防科研、生產、試驗任務的,不得實施其國防專利。國防專利權人可以向承擔國防科研、生產、試驗任務的單位推薦其國防專利。承擔國防科研、生產、試驗任務的單位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請求實施他人的國防專利,由其上級主管部門報請國務院主管部委或者中國人民解放軍主管部門決定。
第二十六條
國防專利權人許可外國的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國防專利的,必須事前向國防專利局提交請求書,由國防專利局報國防科工委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二十七條
因實施國防專利需要查閱說明書的,應當提出請求書,經國防專利局核準后查閱。
第二十八條
實施他人的國防專利,屬于用國家撥付的國防科研試制費完成的發明,應當向國防專利權人支付必要的國防專利實施費;屬于用其他資金完成的發明,應當向國防專利權人支付國防專利使用費。前款所稱國防專利實施費,是指國防專利實施中發生的為提供技術資料、培訓人員以及進一步開發技術等所需的費用。
第二十九條
實施他人國防專利應當付給國防專利權人的實施費或者使用費的數額,由雙方商定;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國防專利局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國防專利局設立國防專利補償費。在頒發國防專利證書時和在該專利首次實施后,由國防專利局向國防專利權人發給補償費。屬于職務發明的,國防專利權人應當將不少于20%的補償費發給發明人。補償費數額,由國防專利局確定。
編輯本段第四章 國防專利的管理和保護
第三十一條
國防專利局出版的《國防專利內部通報》按機密級文件管理,其發放范圍由國防專利局確定。《國防專利內部通報》干登下列內容: ?。ㄒ唬﹪缹@暾埖恼埱髸杏涊d的著錄事項; ?。ǘ﹪缹@臋嗬髸?; (三)發明說明書的摘要; (四)國防專利權的授予; (五)國防專利權的終止; (六)國防專利權的無效宣告; ?。ㄆ撸﹪缹@麢嗟霓D讓; (八)國防專利的指定實施; ?。ň牛﹪缹@慕饷?; ?。ㄊ﹪缹@谋C芷谙薜难娱L; (十一)國防專利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的變更; ?。ㄊ┢渌嘘P事項。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有關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管理部門都應當指定一個機構為國防專利管理機關,并通知國防專利局。國防專利管理機關在業務上受國防專利局指導。國防專利管理機關的職責是: ?。ㄒ唬缹@炙徒o本部門的國防專利有關文件副本進行研究,就其實施問題提出意見或者送請有關機構研究提出意見,報本部門領導決定后通告國防專利局; ?。ǘ┲贫ū静块T或者本地區的國防專利工作的規劃和計劃,組織直轄市本部門或者本地區的國防專利工作并進行業務指導; ?。ㄈ┱{處本系統或者本地區的國防專利糾紛; (四)辦理其他為國防專利服務的工作。
第三十三條
跨部門、跨地區的國防專利糾紛,由國防專利局處理。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侵權行為,當事人可以請求國防專利管理機關或者國防專利局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國防專利管理機關和國防專利局處理時,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國防專利管理機關或者國防專利局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未經國務院有關部委或者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關部門批準擅自實施他人國防專利的,由上級主管機關對其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泄露國防秘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保密條例》處理。
編輯本段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向國防專利局申請國防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應當繳納費用。費用項目和標準,由國防科工委規定。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適用于國防專利,但本條例有專門規定的按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由國防科工委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申請專利,到哪里申請的
申請人
時,應當將申請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
專利局受理處(以下簡稱專利局受理處),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
設立的專利代辦處,目前在北京、沈陽、濟南、長沙、成都、南京、上海、廣州、西安、武漢以及鄭州、天津、石家莊、哈爾濱、長春設立
專利代辦處;國防專利分局專門受理國防專利申請。
你可以找代理機構來辦理,也可以自己辦理。詳細的下面已經都講到了,可以看看。會對你有所幫助的。
1.專利申請的類型
專利申請分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針對產品、方法或者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明專利;針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
;針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2.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哪些申請文件?
申請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發明專利請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應當有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
涉及
或者核苷酸序列的
,說明書中應包括該序列表,并把該序列表作為說明書的一個單獨部分提交,同時還應提交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規定的記載有該序列表的光盤或軟盤。?
申請
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
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摘要及其附圖,各一式兩份。?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圖片或者照片,各一式兩份。要求保護色彩的,還應當提交彩色圖片或者照片一式兩份。提交圖片的,兩份均應為圖片,提交照片的,兩份均應為照片,不得將圖片或照片混用。如對圖片或照片需要說明的,應當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一式兩份。
3.受理專利申請的部門
申請人
時,應當將申請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以下簡稱專利局受理處),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設立的專利代辦處,目前在北京、沈陽、濟南、長沙、成都、南京、上海、廣州、西安、武漢以及鄭州、天津、石家莊、哈爾濱、長春設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辦處;國防專利分局專門受理國防專利申請。
4.如何辦理專利申請
辦理專利申請應當提交必要的申請文件,并按規定繳納費用。專利申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或者電子申請的形式辦理。不能用口頭說明或者提供樣品或模型的方法,來代替或省略書面申請文件。在專利審批程序中只有書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各種手續文件都應當按規定簽章,簽章應當與請求書中填寫的姓名或者名稱完全一致。簽章不得復印。涉及權利轉移的手續,應當有全體申請人簽章,其他手續可以由申請人的代表人簽章辦理,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簽章辦理。辦理的手續要附具證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證明文件與附件應當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復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復印件,但同時需要附有公證機關出具的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的證明。
5.提交申請時如何排列申請文件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應按下列順序排列: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摘要附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和其他文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應按照請求書、圖片或照片、簡要說明順序排列。申請文件各部分都應當用阿拉伯數字分別順序編號。
6.申請文件的紙張要求?
申請文件的紙張質量應相當于
用紙的質量。紙面不得有無用的文字、記號、框、線等。各種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
×297
)的紙張。
申請文件的紙張應當縱向使用,只使用一面。文字應當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邊和上邊應各留25
空白,右邊和下邊應當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審查時使用。申請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頁必須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這些表格可以向專利局受理處、各地的專利代辦處索取或直接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
7.申請文件的文字和書寫要求?
申請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漢字。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沒有統一中文譯名,應當注明英文或原文。申請人提供的附件或證明是外文的,應當附有中文譯文,申請文件包括請求書在內,都應當用宋體、仿宋體或楷體打字或印刷,字跡呈黑色,字高應當在3.5~4.5毫米之間,行距應當在2.5~3.5毫米之間。要求提交一式兩份文件的,其中一份為原件,另一份應采用復印件。申請文件中有圖的,應當用墨水和繪圖工具繪制,或者繪圖軟件繪制,線條應當均勻清晰,不得涂改。
8.專利申請內容的單一性要求
一件發明或者實用型新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種產品所使用的一項外觀設計。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9.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
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托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盡管委托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撰寫申請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審批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驗不多的申請人來說,委托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10.專利申請的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對申請人面交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代辦處的申請文件,當時進行申請是否符合受理條件的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辦理受理手續。
11.受理通知書
向專利局受理處寄交申請文件的,大約在1個月內可以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以下簡稱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或者不受理通知書以及退還的申請文件。超過1個月尚未收到專利局的通知的,申請人應當及時向專利局受理處查詢,以免申請文件或通知書在郵寄中丟失。
12.申請費的繳納方式
申請費以及其他費用都可以直接向專利局收費處或專利代辦處面交,或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目前,銀行采用電子劃撥,郵局采用電子匯兌方式,繳費人通過郵局或銀行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單上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繳納的費用的名稱使用簡稱。匯款人應當要求銀行或郵局工作人員在匯款附言欄中錄入上述繳費信息,通過郵局匯款的,還應當要求郵局工作人員錄入完整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
13.申請費繳納的時間?
向專利局受理處或者專利代辦處面交申請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書以后,當時繳納申請費。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以后再繳納申請費,但是繳納申請費的日期最遲不得超過自申請日起2個月。
14.繳費日期的確定?
向專利局收費處面交申請費或其他費用的,面交日即為繳費日。向專利局收費處匯付費用的,若匯付方式符合有關規定的,以銀行或郵局的實際匯出日為繳費日。但是,自匯出日至專利局收到日超過15天的,除郵局、銀行出具證明提供證據的以外,以專利局收到日為繳費日。
15.專利審批程序?
依據專利法,
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5個階段。
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3個階段。
16.對申請文件的主動修改和補正
對申請文件的主動修改和補正也是申請人可以視需要選擇的一項手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允許在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出主動修改;
只允許在提出實審請求和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內對申請文件進行主動修改。
17.答復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各種通知書
(1)遵守答復期限,逾期答復和不答復后果是一樣的。
針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指出的問題,分類逐條答復。答復可以表示同意審查員的意見,按照審查意見辦理補正或者對申請進行修改;也可以不同意審查員的意見,并對此進行申辯和陳述的意見及理由。
(2)屬于格式或者手續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過補正消除缺陷;明顯性缺陷一般難以通過補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數情況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屬于明顯性缺陷進行申辯和陳述意見。
(3)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補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圍。修改文件應當按照規定格式提交替換頁。
(4)答復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提交文件。如提交補正書或意見陳述書。申請人使用補正書還是意見陳述書,應當根據審查員要求選用。一般補正形式問題或手續方面的問題使用補正書,修改申請的實質內容使用意見陳述書,申請人不同意審查員意見,進行申辯時使用意見陳述書。
18.申請被視為撤回及其恢復?
逾期未辦理規定手續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專利局將發出視為撤回通知書。申請人如有正當理由,可以在收到視為撤回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請求恢復權利,并說明理由。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一式兩份,說明耽誤期限的正當理由,同時補辦未完成的各種應當辦理的手續,并補繳需要繳納的費用。補辦手續及補繳費用一般應當在上述2個月內完成。
19.辦理專利權登記手續?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將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接到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以后,應當在2個月之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在期限內辦理了登記手續并繳納了規定費用的,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錄,并在專利公報上公告,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20.駁回申請及請求復審?
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或補正以后,專利局認為申請仍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應當作出駁回申請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對專利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請求復審應當提交“復審請求書”一式兩份,在其中說明復審的理由,復審理由應當針對專利局的駁回決定中提出的事項請求進行申訴,否則不予受理。為了支持復審理由或者消除申請文件中的缺陷,申請人在請求復審時,可以附具有關證明文件或資料,也可以對駁回決定中涉及的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復審請求應當由全體申請人共同提出。請求復審還應當繳納規定的費用。
21.辦理登記手續應繳納的費用
辦理登記手續時,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請人只需按規定繳納專利登記費(包括公告印刷費用)和授權當年的年費、印花稅及發明專利申請的維持費就可以了。授權當年的年費數額,就是授權所在年度的年費。
22.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以后的恢復
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辦理登記手續的,將被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如果申請人耽誤期限是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請求恢復權利。恢復權利的請求應當在專利局發出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通知書的發文日起2個月內提出,同時應當補辦登記手續(繳納專利登記費和授權當年的年費,發明專利申請需要繳納維持費的,還應繳納維持費)和繳納規定的恢復權利請求費。
23.專利權的維持
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后,專利權人應于每一年度期滿前一個月預繳下一年度的年費。期滿未繳納或繳足,專利局將發出繳費通知書通知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1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期滿未繳納的,專利權自應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
24.專利權的終止
專利權的終止根據其終止的原因可分為:(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20年,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2)未繳費終止:專利局將發出繳費通知書,通知申請人繳納年費及滯納金后,申請人仍未繳納或繳足年費及滯納金的,專利權自上一年度期滿之日起終止。
25.專利權的無效
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應當按規定繳納費用,提交無效宣告請求書一式兩份,填明請求宣告無效的專利名稱、專利號并寫明依據的事實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證據。對專利的無效請求所作出的決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局在決定發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記和公告。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26.專利登記簿的法律效力
專利登記簿就是專利局專門用來登記這些專利手續和專利法律狀態變更的法律文件。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請求出具該專利的專利登記簿副本。請求出具專利登記簿副本的應當繳納費用(按每件專利收費)。專利登記簿副本可以在同專利有關的經濟或法律事務活動中作為證明專利法律狀態的憑證。
27.提交申請文件注意事項
向專利局申請專利或辦理其他手續的,可以將申請文件或其他文件直接遞交或寄交給專利局受理處或上述任何一個專利代辦處,在提交文件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向專利局提交申請文件或辦理各種手續的文件,應當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定的表格,申請文件均應一式兩份,手續性文件可以一式一份;表格可以從網上下載,網址是
,也可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大廳索取或以函方式索取。
(2)一張表格只能用于一件專利申請。
(3)向專利局提交的各種文件申請人都應當留存底稿,以保證申請審批過程中文件填寫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為答復審查意見時的參照。
(4)申請文件是郵寄的,應當用掛號信函。無法用掛號信郵寄的,可以用特快專遞郵寄,不要用包裹郵寄申請文件。掛號信函上除寫明專利局或者專利代辦處的詳細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外,還應當標有“申請文件”及“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收”或“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辦處收”的字樣。申請文件最好不要通過快遞公司遞交,通過快遞公司遞交申請文件,以專利局受理處以及各專利代辦處實際收到日為申請日。一封掛號信內應當只裝同一件申請的申請文件或其他文件。郵寄后,申請人應當妥善保管好掛號收據存根。
(5)專利局在受理專利申請時不接收樣品、樣本或模型。在審查程序中,申請人應審查員要求提交樣品或模型時,若在專利局受理窗口當面提交的,應當出示審查意見通知書;郵寄的應當在郵件上寫明“應審查員×××(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樣。
(6)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地址有變動,請及時向專利局提出著錄項目變更;申請人與專利事務所解除代理關系,應向專利局辦理變更手續。
28.繳費注意事項:
(1)通過郵局或者銀行匯款,應當在匯款單的附言欄中或者事由欄中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專利號及費用名稱。
(2)通過銀行匯款,如需發傳真,應在匯款當日,將匯款單復印件及申請號或專利號、費用名稱、郵編、地址、收件人信息,發至收費處。(傳真:010-62084312)。此辦法是對未在匯款時注明上述必要信息的補救方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銀行匯付
:中國工商銀行
太平莊支行。
戶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帳號:0200010009014400518
郵局匯付地址:
薊門橋西土城路(100088)。收款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收費處
國防專利的權限是什么?
國防專利是指涉及國防利益以及對國防建設具有潛在作用需要保密的發明專利。總裝備部國防知識產權局負責受理和審查國防專利申請,對于符合《國防專利條例》規定的國防專利申請,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國防專利權,并委托總裝備部國防知識產權局頒發國防專利證書。國防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與普通發明專利相同,均為2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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