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人可以是幾個
專利可以是一個人的智慧的結晶,也可以是一個團的智慧的結晶,也可以是一個公司或者一個企業的智慧的結晶。那么一般的專利權人是幾個人,法律對此是怎么規定的。因此接下來將由為您介紹關于專利權人可以是幾個人,希望可以解決大家的相應的問題。一、專利權人可以是幾個人 根據《專利法》第八條規定,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二、專利權人的三種類型 (一)發明人、設計人所在單位 《專利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 (二)發明人、設計人 《專利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完成的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有。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從事輔助工作的人,不應當被認為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三)、共同發明人、設計人 《專利法》第八條規定,由兩個以上的單位或個人協作完成的發明創造,稱為共同發明創造,完成此項發明創造的人稱為共同發明人或共同設計人。除另有協議外,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屬于共同發明人,申請被批準后,專利權歸共同發明人共有三、共同專利權人怎么行使權利? (一)約定優先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共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這是自治原則的體現,專利作為一種各專利權人共有的一種私人財產,何時申請,如何處分,理應由他們自己決定,而非法律強制規定。 (二)專利權共有人單獨行使的情形 1、專利權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專利,所得收益歸實施人所有。 2、專利權共有人可以不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 (三)專利權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 除了共有人有約定、共有人可以單獨行使情形之外,行使專利權應當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如共有人獨占許可、排他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需要共有人全體同意。 綜上所述,專利權人不一定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個人或者一個單位,也可以是一個組織或者團體企業等,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此內容僅供參考。以上就是為您帶來的關于專利權人可以是幾個人,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問可以咨詢律師。
第一專利權人享有哪些權利?
一、第一 專利權人 享有哪些權利? 1、獨占權。指只有專利權人才有實施其發明創造的制造、使用、銷售,對該 專利 獲得享有獨占的權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均不得不經許可,不支付報酬使用、制造、銷售專利產品; 2、許可權。指專利權人有條件地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具體地講,專利權人(稱“許可方”)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允許他人(稱“被許可方”)在一定條件下使用其取得 專利權 的發明創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術的權利。 3、轉讓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 專利法 》第十條規定:“ 專利申請 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二、專利權人的類型有幾種? 專利權人包括三種類型: 1、發明人、設計人所在單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 申請專利 的權利屬于該單位。 2、發明人、設計人。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完成的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有。專利法所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創造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從事輔助工作的人,不應當被認為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3、共同發明人、共同設計人。由兩個以上的單位或個人協作完成的發明創造,稱為共同發明創造,完成此項發明創造的人稱為共同發明人或共同設計人。除另有協議外,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屬于共同發明人,申請被批準后,專利權歸共同發明人共有。一個單位接受其他單位委托的研究、設計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的單位,申請被批準后專利權歸申請的單位所有或者持有。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發明創造是由多人共同完成,這樣申請好專利后,會產生第一專利權人。其可以使用、授權許可及轉讓專利,這都是應有的權利。當然,享受權利就要付出義務,專利權人應在專利許可當地繳納年費,如果逾期,會產生滯納金。
可以成為專利權主體的人包括哪些?
可以成為專利權主體的人包括:實際發明人、設計人;合作發明人、設計人;單位;專利轉讓受讓人。詳見專利法No.6、8、10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八條 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相關推薦:
商標有何用途(商標有什么用途和用處)
實用新型專利結果查詢(專利申請進度可以在哪里查詢)
什么是表演者權(表演者權的概念)
會導致專利權終止情形(專利權的終止情況有哪些)
商標異議申請的步驟(商標異議申請的途徑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