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外專利的途徑
目前我國的申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途徑一般有兩種:
1、巴黎公約途徑,巴黎公約途徑,是指依據巴黎公約所規定的優先權,利用在一個國家所提交的專利申請為優先權直接向有意在其獲得專利授權的國家提交專利申請的途徑。
2、PCT國際專利申請途徑,簡稱通過PCT途徑申請。PCT國際申請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定義。狹義的PCT國際申請就是指申請人依據PCT條約所規定的 程序向國際局提交國際申請的行為(國際階段)。廣義的PCT國際申請,不僅包括國際階段,還包括以該申請文本為基礎向PCT條約成員國請求 獲得國家專利權的階段(國家階段)。
兩者的優劣比較:
1、時間:PCT國際申請相比巴黎公約途徑,到具體國家辦理專利申請相關手續的時間要長的多。時間長有利有弊,視企業具體情況而定。
2、費用:PCT國際申請途徑相比巴黎公約途徑而言,需要多付出"PCT國際申請"國際階段的費用。
怎樣申請國外專利
向國外申請專利的方式:首先,當事人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然后,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本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專利國際申請。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專利法》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申請人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應當遵守前款規定。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本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專利國際申請。
對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不授予專利權。
怎樣向外國申請專利?
根據《專利法》規定,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將其在國內完成的發明創造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專利申請,中國單位在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專利申請后,如果決定向外國申請專利,應當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向外國申請專利的請求,經審查同意后,才能向外國申請專利。中國的個人在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其非職務發明創造提出專利申請后,如果決定向外國申請專利,應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請求,經審查同意后,再向外國申請專利。
向外國申請專利,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四川力久律師事務所
單位怎么申請外國專利
單位申請外國專利的方法為:
(1)首先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國家專利申請,然后在12個月的優先權期限內再提出國際申請;
(2)直接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國際申請,并在國際申請中指定中國。
【法律依據】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九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專利法第二十條規定,受理按照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專利國際申請。
按照專利合作條約提出并指定中國的專利國際申請(以下簡稱國際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條件和程序適用本章的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專利法及本細則其他各章的有關規定。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
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專利國際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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