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秘密都包括: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等經營信息;生產配方、工藝流程、技術訣竅、設計圖紙等技術信息。
商業秘密的特點:
1、商業秘密的擁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經開發掌握該信息的人使用、轉讓該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開發掌握該信息的人使用、轉讓該信息。
2、商業秘密能使經營者獲得利益,獲得競爭優勢,或具有潛在的商業利益。
3、非公開性。商業秘密是不為公眾所知悉的。
4、期限保護。商業秘密的保護期不是法定的,取決于權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對此項秘密的公開。
擴展資料
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
1、企業對一些重要文件,不通過傳真形式,而采用親手交付,可以更好地確保企業秘密信息的萬無一失。
2、對掌握企業商業秘密的人員特別是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配備專用打印機,可以避免打印文件內容被他人知悉。若使用公用打印機,應在旁邊沒人時打印并親自等候。
3、對廢棄的打印紙不要重復利用。
4、對所有電腦特別是掌握企業商業秘密的人員的電腦設置密碼。
5、對凡是不需要上述外接設備的工作人員的電腦,將有關接口予以拆除,防止有人通過上述方法竊取商業秘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商業秘密
法律分析:所謂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即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兩種。根據《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可知,商業秘密包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
法律依據:《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本規定所稱不為公眾所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本規定所稱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本規定所稱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本規定所稱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本規定所稱權利人,是指依法對 商業秘密享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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