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商標注冊。商標注冊時間要十二個月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標申請人提出書面的注冊申請后,商標局應當在九個月內審查完畢,并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未有人提出異議的,應當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公司注冊商標的費用:一般官費為300元,代理收取的手續費,一般在500-2000之間不等。公司注冊商標的費用:一般官費為300元,代理收取的手續費,一般在500-2000之間不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直接通過網上服務系統辦理的,登錄網上服務系統,選擇“商標注冊申請”,在線填寫提交申請書。
2、申請人在商標注冊大廳自行辦理的,在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3、申請人到商標業務受理窗口辦理的,應通過網上申請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具體以窗口工作人員的要求為準。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中國商標網“代理機構”一欄中。
申請人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會對申請件進行審查。
辦理商標注冊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商標注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以數據電文方式提出的,具體要求詳見中國商標網“網上申請”欄目相關規定。
注冊商標的大概費用如下: 1、受理商標注冊費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30元)。 2、補發 商標注冊證 費500元(含刊登遺失聲明的費用)。 3、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500元。 4、受理 商標續展注冊 費1000元。 5、受理續展注冊遲延費250元。 6、受理商標評審費750元。 7、變更費250元。 8、出具商標證明費50元。 9、受理集體商標注冊費1500元。 10、受理證明商標注冊費1500元。 11、商標異議費500元。 12、撤銷商標費500元。
法律客觀:《關于調整商標注冊收費標準的公告》
第三條
對提交網上申請并接受電子發文的其他商標業務,涉及下列收費項目的,包括受理商標注冊費、補發商標注冊證費、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受理續展注冊遲延費、受理商標評審費、出具商標證明費、受理集體商標注冊費、受理證明商標注冊費、商標異議費、撤銷商標費、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按現行標準的90%收費。
受理商標注冊紙質申請費為300元(限定本類10個商品。10個以上商品,每超過1個商品,每個商品加收30元)。接受電子發文的網上申請收費標準為270元。
商標法的注冊流程是:商標查詢→提交申請→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商標受理→實質審查→公告→頒發商標證書。對于其需要繳納的費用是由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按類型按個數確定。一般一件商標300元。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條 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地理標志,可以依照商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作為證明商標或者集體商標申請注冊。 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應當依據其章程接納為會員;不要求參加以該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也可以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該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無權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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