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國專利法大體規定有 3種不同的辦法:
①登記制
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案只進行形式審查,如果手續、文件齊備即給予登記,授予專利權,而不進行實質審查。采用登記制的,其專利往往質量不高。
②實質審查制
即不僅進行形式審查,還要審查發明的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實質審查能夠保證專利的質量,但需有大批高水平的審查人員,且容易造成大量積壓。
③延期審查制
對形式審查合格的申請案,自提出申請之日起滿一定期限(如18個月)即予以公布,給予臨時保護;在公布后一定年限內經申請人要求專利局進行實質審查,逾期未要求實質審查的,則視為撤回申請。采用延期審查制可減輕審查工作的負擔。中國對專利的審批采用延期審查制。
法律分析:1、 就同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要求本國或者外國優先權期限: 至申請日前十二個月內。
2、 外國人就同一外觀設計在中國申請要求外國優先權期限: 至申請日前六個月內。
3、 外國申請人要求外國優先權時,提供該外國專利受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期限: 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
4、 發明創造在中國政府主辦或承認的國際展覽會首次展出,或在規定的學術會議上首次發表,或示在規定的學術會議上首次發表,或未經申請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喪失新穎性的期限: 至申請日前六個月內。
5、 提交上述展覽會、學術會議證明的期限: 自申請日起二個月內。
6、 發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學方法或者其產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眾不能得到的,保藏該微生物的日期: 申請日前,最遲至申請日。
7、 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證明以及存活證明的期限: 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
8、專利申請費繳納期限: 自申請日起二個月內。
9、發明專利申請主動修改申請的期限: 提出實審請求時,及對第一次審查意見答復時。
10、實用新型或外型設計專利申請主動修改申請的期限: 自申請日起三個月內。
11、發明專利早期公布的期限: 自申請日起(或優先權日起)三年內。
12、發明專利申請請求實質審查的期限: 自申請日起(或優先權日起)三年內。
13、發明專利申請繳納維持費的期限: 自申請日起滿兩年,從第三年起,每年繳納。
14、提出分案申請的期限: 原案授權通知發出前。
15、提出行政復議的期限: 接到專利局通知后15天內。
16、依據細則第六條,請求恢復權利的期限: 自接到通知后二個月內。
17、申請人請求復審期限: 自收到駁回決定后三個月內。
18、申請人對復審不服,向法院起訴期限: 自收到復審決定三個月內。
19、辦理專利登記手續的期限: 自接到通知二個月內。
20、發明專利權期限: 1993年以前的申請 自申請日起15年 1993年以后的申請 自申請日起20年。
21、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 1993年以前的申請 自申請日起5年,可以續展三年 1993年以后的申請 自申請日起1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條 申請人要求發明、實用新型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請之日起十六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要求外觀設計專利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
申請人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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