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個國家對于商標權的保護程度越來越高。在出現商標異議的時候所制定出來的解決措施也比較完善。那么,商標異議申請的流程是怎么樣的呢?我相信你一定會對此產生濃厚的興趣。
商標異議申請的流程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間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初步審定公告次日起算。異議期間的最后一天是法定節假日的,可以順延至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2、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遞交日為準;通過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通過郵政企業以外的快遞企業遞交的,以快遞企業收寄日為準,收寄日不明確的,以商標局實際收到日為準。但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收寄日證據的除外。
3、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異議理由應當用文字明確表述,以便于對方當事人答辯和商標局審理。如沒有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將導致該異議申請不予受理。異議申請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商標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未聲明的視為放棄提交補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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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查詢商標異議答辯商標異議申請隨著商標申請的數量逐年增加,商標申請越來越難。在商標注冊申請的過程中,會遇到商標被異議的情況,這種情況影響著商標能否順利申請成功。因此近日很多人咨詢標妹,商標異議的流程和時間的問題。
商標異議的流程:
1.提出異議
填寫《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
2、通知答辯
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后,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
3、作出裁定
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作出裁定。
4、送達裁定書
商標局在作出異議裁定后要將異議裁定書寄給異議人與被異議人。
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
(1)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后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注冊;
(2)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注冊。
5、復審
異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對異議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異議裁定通知書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異議的時間是多久,商標異議多久能收到通知?
1、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注冊公告的前一天。商標異議答辯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
2、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
以上就是關于商標異議流程及時間的問題,無論是對企業還是個人,商標異議本就是一個費心費力的事情,需要提交相關證據,如果不懂相關流程,可以交給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幫忙解決,這樣能大大的提高商標注冊申請成功率。
商標異議流程商標異議商標異議流程如下:第一步,異議人提出異議。第二步,由商標局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再進行調查核實。第三步,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通知各方當事人。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五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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