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發明專利定義
發明專利是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專利保護的期限,是從申請日起算,只要本人按時繳納年費,可以達二十年,而實用新型保護期限是十年。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四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自發明專利申請日起滿四年,且自實質審查請求之日起滿三年后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就發明專利在授權過程中的不合理延遲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但由申請人引起的不合理延遲除外。
為補償新藥上市審評審批占用的時間,對在中國獲得上市許可的新藥相關發明專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專利權人的請求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補償期限不超過五年,新藥批準上市后總有效專利權期限不超過十四年。
什么叫發明專利?
發明專利是專利法保護的專利的三種類型之一,而且法律狀態最為穩定技術價值最高。 發明專利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產品發明是指一項以物質形式出現的發明,如機器、儀表、新材料、新物質等。方法發明是指一項以程序的過程形式出現的發明,如產品的制造加工工藝、產品的使用方法、化學方法、生物方法等。 發明創造申請專利,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及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沒有公開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由他人各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獻中。在以下幾種情況,公開了的發明創造并不喪失新穎性。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個月內,在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在學術會議和技術會議首次發表的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三種情況下,不喪失新穎性。 創造性。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裨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質性特點,是指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同現有技術相比,具有本質區別,是非效果,而且有利于推動科學技術進步。 實用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能夠在生產中應用制造和作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技術方案是完整的、可行的,同一技術領域內的中等技術人員能夠多次重復使用效果相同,即必須具備實施性、再現性,而且必須能夠產生更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性。 我國《專利法》規定:以下各項,不授予專利權1科學發現;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3疾病診斷和治療方法;4動物和植物新品種;5用原子核變換得的物質。 同實用新型專利相比,發明專利獲得條件更為嚴格,在創造性方面,衫新型僅要求有實用性特點和進步。就新穎性而言,則不如外觀設計要求高,外觀設計新穎性不僅要求未有相同的外觀設計被公開,而且還要求未有相似的外觀設計被公知。 發明專利權期限為20年,而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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