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商標異議申請流程有哪些?此處的異議,是指任何人對指定我國的國際注冊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的不予保護的意見。目前,申請指定我國保護的商標不在商標局出版的《商標公告》上登載,而是刊登在國際局出版的《國際公告》上。因此,對指定我國保護的商標申請提出異議的,應當以《國際公告》為異議公告,而不是以國內的《商標公告》(初步審定公告)為異議公告。這與國內異議程序有所不同。另外,就指定我國保護的國際注冊商標的異議期起始日而言,也有差異:異議期從登載被異議商標的《國際公告》出版之日的第二個月的第1日開始計算,而不是從該公告出版之日起計算。不過,國際注冊商標的異議期與國內相同,也是三個月。
對指定我國保護的國際注冊商標申請異議的,可以針對部分商品或部分服務,也可以針對全部商品或全部服務。異議申請應當通過代理而不是通過國際局向商標局提出。
常見問題:商標異議答辯流程
商標異議是指任何人認為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不應給予以注冊的意見。商標異議流程:
1、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A、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并附異議人的身份證明(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B、準備異議書件:包括填寫異議申請書、擬寫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C、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書件。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A、準備異議申請書件:包括異議申請書、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B、在商標注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
C、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D、在交費窗口繳納異議規費。
3、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A、準備異議申請書件:包括異議申請書(可從網上下載)、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B、通過郵局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商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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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答辯流程商標異議時間商標異議費用一、商標異議代理辦理途徑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一)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辦理。
申請人直接辦理異議申請有兩種方式:
1.直接到商標局注冊大廳辦理。
申請人也可以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辦理
2.通過郵政或其他快遞企業遞交。
注意: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提交異議申請的,應當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但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除外。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的異議申請人參照涉外異議申請人辦理。
二、商標異議代理申請材料
1.商標異議申請書。
申請書可從“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書式”下載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自然人身份證、護照等有效證件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或成立證明等相應文件復印件。
3.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并附相關證據材料,異議理由書應有異議人的簽字或加蓋公章。
4.以違反《商標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為由提出異議的,申請人應對被異議商標是否違反前述法律規定進行闡述,不應只是簡單羅列法律條款。申請人以《商標法》第四條作為異議理由提出異議申請的,應當附送被異議人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申請商標注冊的證據材料。申請人以第十九條第四款作為異議理由提出異議申請的,應當附送被異議商標申請人是商標代理機構的證據材料。
5.以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為由提出異議的,申請人應提交作為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詳見第四部分)。
注意:對于證明申請人為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的相關證據材料,是申請人在以相對理由首次提出異議申請時就應當同時提交的必備文件,異議申請形式審查階段僅需要證明在先權利或利害關系的初步證據。
6.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異議申請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代理委托書應載明代理人代理權限、代理事項及授權日期。代理機構不能在同一商標異議案件中同時代理異議雙方當事人。除此之外,商標異議代理第三方平臺知識產權也是不錯的選擇,值得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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