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職務作品一般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作者,但單位在業務范圍內有優先使用權。具體說來:(1)該作品的著作權歸作者;(2)單位在業務范圍內有優先使用權。該優先使用權沒有時間限制,但必須限定在單位的業務范圍內,超出該范圍,未經許可就是侵權了。(3)該作品在完成2年內,未經單位許可,作者不得許可他人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值得注意的是單位的該種排他使用僅有2年期限,超過2年作者就可以自由決定了;在2年內,如果單位不同意,作者不能許可他人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是可以許可他人以與單位不相同的方式利用該作品;2年內,如果單位同意,作者可以任意許可他人使用,但是所得收益應該與單位分享。2、特殊職務作品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有特別規定。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作者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能由單位享有。綜合上面所說的,職務作品一般就是利用公司的資源而所產生的作品,這個作品只要一旦成功,那么用人單位就可以享受到此作品的所有利潤,而對于勞動者也可以享受到用人單位給的利益,因此,雙方在協商的時候就一定要處理好。
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的規定有如果作者擁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的話,單位也能夠得到相關的權限,比如單位可以優先使用作者的作品。如果是利用了單位相關條件所創造出來的職務作品,以及一些產品設計圖,是由單位擁有著作權的。
一、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有什么規定 根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有兩種情況: 第一,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 這是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的一般規定,例如,學校教師為教學編寫的教材,社會科學研究人員為本單位研究課題所寫的論文,記者為本報社、雜志社撰寫的稿件,劇團創作人員為劇團編寫的劇本、曲譜等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屬于作品完成者個人。 在這種情況下,對作品的使用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單位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2)在作品完成的兩年內,如果單位在其業務范圍內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單位同意由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單位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3)在作品完成的兩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得的報酬,由作者與單位按約定的比例分配; (4)作品完成兩年后,單位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繼續使用。 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單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 第二,在下列情況下的職務作品,除署名權外,其他著作權由單位享有。 (1)主要是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 (3)由作者與其所在單位以合同約定著作權由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 上述情況下的職務作品,著作權中的署名權由完成作品的作者享有,其他權利由單位享有。二、知識產權侵權處罰標準是多少? 在我國,知識產權法主要指的是《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他們對于侵犯知識產權的賠償計算規定分別如下: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知識產權侵權處罰標準為如果相關人員侵犯了作品的著作權以及其他有關的權利,侵權人應該根據實際發生的損失來進行賠償。如果實際發生的損失難以進行衡量的話,則需要將侵權人違規所獲得的所有財產全部補償于權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