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復審申請程序
1、復審費用:復審商標需要支付750元官費;
2、申請材料:商標評審案件的共同申請人和共有商標的當事人辦理商標評審事宜,應當依照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一個代表人。,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是個體戶營業執照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時間 :申請商標評審需要的時間是6個月左右通知;
4、填寫評審申請表或者中國商標網下載。
5、申請人評審申請的商標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則會被駁回。
6、申請條件: 申請商標評審,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書;有被申請人的,應當按照被申請人的數量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評審商標發生轉讓、移轉、變更,已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但是尚未核準公告的,當事人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基于商標局的決定書申請復審的,還應當同時附送商標局的決定書。。
7、申請部門:在我國商標注冊申請所屬部門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評審委員會。
二、商標注冊申請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
根據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下列商標評審案件:不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決定,依照商標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申請復審的案件;不服商標局不予注冊決定,依照商標法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申請復審的案件;對已經注冊的商標,依照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請求無效宣告的案件;不服商標局宣告注冊商標無效決定,依照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申請復審的案件;不服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注冊商標決定,依照商標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申請復審的案件。
商標是整個企業的核心文化核心,在企業的發展過程當中,有著一定的推動作用。但在商標注冊申請過程當時,我們會遇到商標被駁回的情況,那么商標駁回能復審幾次?商標復審流程是怎樣的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對于被駁回的,不予以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該書面,以信封的方式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內,可以申請商標復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收到申請時起的九個月之內作出決定,然后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在遇到特殊情況的時候,可以向更高一層的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延期,最多可延長三個月。也就是能提出商標駁回復審一次,如果當事人也就是商標注冊申請人仍然感到不滿時,在收到駁回申請書起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所以,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時,不應該自暴自棄,破罐子破摔,駁回并不代表被判了死刑,還是有回旋的余地的,進行商標駁回復審時,注意一定的方法和技巧。
商標復審流程的具體內容:
1.受到商標駁回的通知書需注意。要特別注意商標局駁回通知書信封上的郵戳,駁回復審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過期無效。
2.需要注意,你的駁回內容,是部分駁回還是全部駁回,如果是全部駁回了,你就需要考慮一下,有沒有復審的必要了;如果是小部分,你就可以找一個專業的知識產權平臺,看看自己商標駁回的服務項目,盡快準備復審,做好準備工作。
3.準備商標駁回復審的材料。需要準備駁回復審的申請書、駁回復審的理由書、駁回通知書和原件、委托書,自己準備的就不需要委托書了,還有申請人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商標的各種證明材料,你都可以準備一下,助力幫助商標復審成功。
4.提交商標復審申請,還需要繳納相關費用。
5.等待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商標復審期限是在十五天之內,千萬不能逾期,盡快的準備商標駁回復審的材料。申請人進行商標駁回復審,就是在實行自己的權利,進行挽救一個企業。
以上就是關于商標駁回復審幾次?商標復審流程的內容,申請注冊商標的申請人,對商標駁回復審流程不是很清楚的時候,可以委托專業的知識產權平臺,
商標復審是指: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8條的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有權審理商標注冊復審案件、商標異議復審案件和商標撤銷復審案件。
商標復審是針對當事人不服商標局對就商標有關事項所作處理決定而提出的復審請求、由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進行審查的法定程序。
一、商標復審的類型:
1、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不服的復審;
2、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轉讓申請不服的復審;
3、當事人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申請;
4、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的復審;
5、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不服的復審;
6.當事人對商標局撤銷注冊不當商標不服的復審;
二、復審的時間
申請人可以在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如有特殊原因,可在期滿前申請延期,延期時間為三十天,但需提交延期的證據材料如郵局或居委會的證明。證明收到駁回通知書、裁定通知書或撤銷通知書晚了的合理理由!
三、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標代理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申請人章戳的委托書。大陸以外地區的申請人要在中國申請商標復審的,必須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進行。
2、各類復審申請書:委托代理機構申請商標復審的,由代理機構制作。
3、理由和證據材料
四、復審的裁定
商標評審委員會對注冊駁回復審或異議復審將做出準予注冊或不予注冊的終局裁定,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
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其他復審將做出維持或撤銷該商標的終局裁定,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
1、企業法神提供 營業執照 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 商標 構思以及使用的具體情況,主要突出商標的知名度 3、企業的簡介 4、企業所獲得的各項榮譽證明文件 5、企業最近三年的銷售、關高費用以及相關的財務情況 6、企業媒體報道或者圖片廣告原件以及復印件 7、企業銷售產片外觀原件以及復印件 8、其他可以證明企業產品和知名度的 證據 和材料 9、最早使用此商標的證明材料 10、申請人需要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進行逐一分類編號并制作目錄清單,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的具體事實做簡要的說明,并加蓋公章
法律客觀:《商標法》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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