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親屬關系證明怎么開
1、派出所親屬關系證明辦理流程如下:
(1)帶上居民身份證、出生證、居民戶口簿等相關文件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即可;
(2)在開好證明以后,帶齊資料去公證處公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二、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開具親屬關系證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民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護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未滿18周歲的公民或其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行為民事能力人開具此證明的,由其監護人代為辦理,還需提供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可證明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
3、如果當事人的親屬在境外,則還需提供境外親屬的來信;
4、如果是非本人辦理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一、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范本
經查,我單位職工(或我轄區居民)____,男/女,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在________死亡。其全部直系親屬共有以下____人:
父親姓名______,性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居住地址:____________,生存情況:____________
母親姓名______,性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居住地址:____________,生存情況:____________
配偶姓名______,性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居住地址:____________,生存情況:____________
子女姓名______,性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居住地址:____________,生存情況:____________
特此證明!
出具證明單位: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直系親屬關系證明開具
到本人或本人直系親屬的檔案管理單位通過人事檔案證明或者到派出所開具。針對兩種情況需要注意的事項:
1、通過自己或任一直系親屬的人事檔案證明親屬關系,需要復印檔案中的相關文件并加蓋檔案管理單位的印鑒,可以據此作為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到派出所開證明,派出所查閱戶籍底檔的相關記錄,然后出具證明,不過派出所的證明一般不會給開具。
三、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辦理
親屬關系公證,需要到本人或本人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市級以上公證處辦理。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下列內容:
①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②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
2、所需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和戶口簿;
(3)申請人為外國國籍的,提交所屬國的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無單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門出具;
(5)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和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6)申請人提交關系人的護照或身份證、旅行證和其他可證明關系人身份的證明材料;
(7)其他應當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8號 第十一條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訴訟的,其近親屬可以依其口頭或者書面委托以該公民的名義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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