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免責事由的構成要件
民事責任免責事由的構成要件:
1、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2、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
5、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
6、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
民事責任的免除情況: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洪水、旱澇、戰爭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受害人的過錯(故意或過失)。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過失引起合同不能履行或侵權損害的,由受害人自己承擔損害后果,致害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3、符合約定或法定免責條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綜上所述,民事責任的免責條件是受害人的過錯、不可抗力、符合約定或法定免責條件等。不可抗力的情形一般都是洪水、旱澇和戰爭,因為這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當事人是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
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條
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
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欠款人坐牢了款由誰還
欠款人坐牢了款由欠款人來償還。
因為承擔刑事責任并不代表民事責任消滅。若是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其配偶主張債權,配偶應當對此承擔連帶責任。具體如下:
1、由于債務人坐牢了暫時無收入無法償還欠款,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還款,等法院判決;
2、判決書生效后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強制執行債務人的其他財產來折抵債務,如果還不足以清償債務或者無財產可執行的,就需要等債務人出獄后再繼續還款;
3、夫妻共同債務外,借款人應自行承擔還款義務,被判刑承擔刑事責任的,并不能免除民事的還款責任。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滿足下列條件要負刑事責任:
1、主觀上有符合刑法規定的過錯,故意或者過失;
2、客觀上有符合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
3、主體要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4、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不存在法定不追究責任的情況:如訴訟時效以及排除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民事責任條件要求是:
1、違約責任,即不履行、不適當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的民事責任;
2、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
3、不履行法定義務(如扶養)的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中如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則犯罪人除服刑外,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綜上所述,欠款人坐牢了,款由欠款人還。欠款人坐牢是承擔刑事責任,還款是承擔民事責任,二者并不沖突。債權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等方式來請求欠款人還款,而欠款人可以委托在外的親屬代為向債權人還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構成民事賠償責任的首要條件是( )。
A.締約當事人有過錯rnB.損害事實rnC.合同尚未成立rnD.締約當事人的過錯行為與該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答案】:B
本題考核的知識點為構成民事賠償責任的首要條件。損害事實是構成民事賠償責任的首要條件,如果沒有損害事實的存在,也就不存在損害賠償責任。
檔案民事責任的構成條件
檔案民事責任的構成條件如下: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損害是指因一定的行為或事件使民事主體的權利遭受某種不利的影響。權利主體只有在受損害的情況下才能夠請求法律上的救濟。
2、行為的違法性。指對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規定的違反。除了法律有特別規定之外,行為人只應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作為構成民事責任要件的因果關系指行為人的行為及其物件與損害事實之間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聯系。
4、行為人的過錯。行為人的過錯是行為人在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具備的心理狀態,是構成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
5、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事責任簡介:
民事責任,對民事法律責任的簡稱,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為,根據民法所承擔的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屬于法律責任的一種,是保障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實現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民事義務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種民事救濟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權益得以恢復。民事責任主要是由三個部分的內容構成,包括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侵權責任。
民事責任的強制性是其區別于道德責任和其他社會責任的基本標志。民事責任強制性的表現為在民事主體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或者由于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時,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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