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原告是個人的,要準備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以單位名義起訴,則要準備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還要有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書。 2、起訴狀若干份,根據被告情況準備起訴狀的復印件,立案時要向法院提交比被告人數多一份的起訴狀,同時自己手里還要留一份起訴狀。即兩個被告的情況下,要向法院交3份起訴狀,同時自己手里要留一份,以備開庭用。 3、關于證據。要準備的證據份數,按照法律的規定,應該是和立案時起訴狀的份數一樣的,也要提供復印件。另外需要重點強調一下,以上的材料最好用A4的紙復印,還有就是有的法院要求提供被告單位的基本信息,也就是說在被告是單位的情況下,可能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基本注冊信息。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經濟糾紛如何起訴:產生經濟糾紛,如果想要起訴的話,需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一般是被告的經常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訴書,并提交與案件相關的初步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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